第(3/3)页 若是没有这穿越时空的遇见,我还有狗皮膏药一般的小五儿蹭我饭碗。 这两世为人,混到如今竟是让我进不得退不得。 身前身后再没了可以说话之人。 除了这个神秘的疯和尚,我竟是一个人都没有了。 “无陌,我怎么有些想回家了呢?” 无陌不知他想到何处,竟是当他之面,泪水肆意,眉眼间都是痛意。 他们一人一鬼。旁人瞧他不见,唯他一人可与他对面而立。 他就站在他面前,嘴角轻扬,可泪水满面,对面无声无息,悲伤却是犹如实质一般弥漫开来。 “欢儿……” 欢儿……欢儿,是谁? 谁曾经这般唤我?唤我,那是唤我吗? “欢儿,今日累死了,我去你家蹭饭吧?欢不欢迎?欢不欢迎?” “欢儿,你家这豆包小子吃的比我都好,你说我若是能被你养着多好!” “欢儿,等着啊,等着我有日发达了,我带着你环游世界去!” “欢儿,你咋那么见外呢,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咱俩可是睡在一起过的兄弟。” “昨天我给你当了一晚上的枕头,以后你可就是我弟弟!” …… 记忆中,与五儿的记忆碎片纷至沓来,他未曾想到只是开了个口子,竟是把这时间的洪水猛兽都放了出来。 “你……到底是谁?” “欢儿啊,我们可是一起睡过的兄弟啊!” 无陌见他止住,一脸茫然又带着几分希冀的望着自己,便只好自己去捅破那层窗户纸。 “是你吗?五儿,真的是你吗?” 小爷我眼泪十分不争气,见到这货这贱兮兮的笑,竟是又流了出来。 “嗯,是我。” 无陌就是谭梧。 何彦欢在现世唯一称得上的朋友。他的狗皮膏药般的蹭饭之人。 谭梧,小名梧子、梧儿。因着谐音便被何彦欢自动忽略成了五儿。 他们孤儿院相识,用谭梧的话来说就是他俩是“一起睡过的兄弟”,他何彦欢上辈子经过的所有糗事,有一件算一件的,谭梧都知道。 他们之间不知为何总是能够遇到。 孤儿院里,何彦欢虽有些嫌弃这种“一起睡过的兄弟”,可在那十多年里,对他最好之人莫过于谭梧。 后来,何彦欢读了大学,到了外地,而那时比他大上两岁的谭梧已经开始在各个地方打零工。 他没有上学,可他喜欢画画,经常在家里为了画画一待待上一天。长期饮食不规律,有一次他独自在家待了几天以后,出门就在大街上倒了下去。 人被送到医院,医生找不到家属,就把电话打给了他电话簿上的第一个人——欢儿。 当时是何彦欢从医院里捡回来谭梧。 医生一再叮嘱病人肠胃受损,营养不良,须好生调养。 实在无法子,何彦欢便将他从上大学以后就荒废的厨艺拿了出来。 其实,大学的前两年,何彦欢也未曾三餐正常过。他没有那许多的时间浪费在吃饭上,无父无母,他若是想要继续下去,只能靠着他自己。 在此之前,他得过胃溃疡。 未曾想到来个病人,竟是将他也一并调养了。 从那以后,谭梧这个人在何彦欢的生命里生根发芽了。 “欢儿,让我救你好不好?” “好。”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