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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三节 几种著名的股票指数

世界各地的股票市场都有自己的股票指数,其中比较著名并有一定代表性的有:

1.道·琼斯股票指数

道·琼斯股票指数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股票指数,它的全称为股票价格平均数。

它是在1884年由道·琼斯公司的创始人查理斯·道开始编制的。其最初的股票价格平均

指数是根据11种具有的代表性的铁路公司的股票,采用算术平均法进行计算编制而成的,

发表在查理斯.道自己编辑出版的《每日通讯》上。其计算公式为:

股票价格平均数=入选股票的价格之和/入选股票的数量

自1887年起,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数开始分成工业与运输业两大类,其中工业股

票价格平均指数包括12种股票,运输业平均指数则包括20种股票,并且开始在道·琼斯

公司出版的《华尔街日报》上公布。在1929年,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又增加了公

用事业类股票,使其所包含的股票达到65种,并一直延续至今。

现在的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是以1928年10月1日为基数,因为这一天收盘时

的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恰好约为100美元,所以就将其定为基准日。而以后股票

价格同基期相比计算出的百分数,就成为各期的股票价格指数,所以现在的股票指数普

遍用点来作单位,而股票指数每一点的涨跌就是相对于基数日的涨跌百分数。

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最初的计算方法是用简单算术平均法求得,当遇到股票

的除权除息时,股票指数将发生不连续的现象。1928年后,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

采用了新的计算方法,即在计点的股票除权或除息时采用连接技术,以保证股票指数的

连续,从而使股票指数计算方法得到了完善,并逐渐推广到全世界。

目前,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共分四组,第一组是工业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它

由30种有代表性的大工商业公司的股票组成,且随经济变化而发展,大致上反映了各个

时期美国整个工商业股票的价格水平,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引用的道·琼斯工业股票价

格平均数。第二组是运输业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它包括着20种有代表性的运输业公司的

股票,即8家铁路运输公司、8家航空公司和4家公路货运公司。第三组是公用事业股票

价格平均指数,由代表着美国公用事业的15家煤气公司和电力公司的股票所组成。第四

组是平均价格综合指数。它是综合前三组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所选用的、共65种股票而得

出的综合指数,这组综合指数虽然为优等股票提供了直接的股票市场状况参数,但现在

通常引用的是第一组——工业股票价格平均指数。

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是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最有权威性的一种股票价格指

数,原因之一是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所选用的股票都是有代表性,这些股票的发

行公司都是在本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公司,其股票行情为世界股票市场所瞩目,

各国投资者都极为重视。为了保持这一特点,道·琼斯公司对其编制的股票价格平均指

数所选用的股票经常予以调整,不断的用具有活力的更富有代表性的公司股票去替代那

些失去代表性的公司股票。自1928年以来,用于计算道·琼斯工业股票价格平均指数的

30种工商业公司股票,已有30次更换,几乎每两年就要有一个新公司的股票代替老公司

的股票。原因之二是,公布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的新闻载体—《华尔街日报》是

世界金融界最有影响力的报纸。该报每天详尽报道其每个小时计算一次的采样股票平均

指数、百分比变动率以及每种采样股票的成交数额等,并注意对股票分股后的股票价格

平均指数进行校正。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时间里,则每隔半小时公布一次道·琼

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原因之三是,这一股票价格平均指数自编制以来从未间断,可以

用来比较不同时期的股票行情和经济发展情况,成为反映美国股市行情变化最敏感的股

票价格平均指数之一,是观察市场动态和从事股票投资的投资者的主要参考。当然,由

于道·琼斯股票价格指数是一种成分股指数,它包括的公司仅占目前2500多家上市公司

的极少部分,而且多是热门股票,且未将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服务性行业和金融业的公司

包括在内,所以它的代表性也一直受人们的质疑和批评。

从1996年5月25开始,还针对我国的股票市场编制了道·琼斯中国股票指数。截至

1998年4月1日,沪深两市共有88支股票作为其成分股入选,故称为道·琼斯中国88股票

指数。

2.标准·普尔股票价格指数

除了道·琼斯股票价格指数外,标准·普尔股票价格指数在美国也很有影响,它是

由美国最大的证券研究机构──标准.普尔公司编制的股票价格指数。该公司于1923年

开始编制发表股票价格指数。最初采选了230种股票,编制两种股票价格指数。到1957

年,这一股票价格指数的范围扩大到500种股票,分成95种组合。其中最重要的四种组

合是工业股票组、铁路股票组、公用事业股票组和500种股票混合组。从1976年7月1日

开始,改为40种工业股票,20种运输业股票,40种公用事业类股票和40种金融业股票。

几十年来,虽然有股票更迭,但始终保持为500种。标准·普尔公司股票价格指数以

1941年至1993年抽样股票的平均市价为基期,以上市股票数为权数,按基期进行加权计

算,其基点数位10。以目前的股票市场价格乘以基期股票数为分母,相除之数再乘以10

就是股票价格指数。

3.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

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是由纽约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价格指数。它起自

1996年6月,先是普通股股票价格指数,后来改为混合指数,包括着在纽约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1500家公司的1570种股票。具体计算方法是将这些股票按价格高低分开排列,分

别计算工业股票、金融业股票、公用事业股票、运输业股票的价格指数,最大和最广泛

的是工业股票价格指数,有1093种股票组成;金融业股票价格指数包括投资公司、储蓄

贷款协会、分期付款融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的223种股票;运输

业股票价格指数包括铁路、航空、轮船、汽车等公司的65种股票;公用事业股票价格指

数则有电话电报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和邮电公司的189种股票。

纽约股票价格指数是以1965年12月31日确定的50点为基数,采用的是综合指数形式。

纽约证券交易所每半个小时公布一次指数的变动情况。虽然纽约证券交易所编制股票价

格指数的时间不长,但它可以全面及时地反应其股票市场活动的综合状况,因而较为受

投资者欢迎。

4.日经道·琼斯股票指数(日经平均股价)

系由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并公布的反映日本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股票价格平均数。

该指数从1950年9月开始编制。最初在根据东京证券交易所第一市场上市的225家公司的

股票算出修正平均股价,当时称为“东证修正平均股价”。1975年5月1日,日本经济新

闻社向道·琼斯公司买进商标,采用美国道·琼斯公司的修正法计算,这种股票指数也

就改称为“日经道·琼斯平均股价”。1985年5月1日在合同期满10年时,经两家商议,

将名称改为“日经平均股价”。

按计算对象的采样数目不同,该指数分为两种,一种是日经225种平均股价。其所

选样本均为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第一市场上市的股票,样本选定后原则上不在更改。1981

年定位制造业150家、建筑业10家、水产业3家、矿业3家、商业12家、陆运及海运14家、

金融保险业15家、不动产业3家、仓库业、电力和煤气4家、服务业5家。由于日经225种

平均股价从1950年一直延续下来,因而其连续性及可比性较好,成为考察和分析日本股

票市场长期演变及动态的最常用和最可靠的指标。该指数的另一种是日经500种平均股

价。这是从1982年1月4日起开始编制的。由于其采样包括有500种股票,其代表性就相

对更为广泛,但它的样本是不固定的,每年4月份要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成交量

和成交金额、市价总值等因素对样本进行更换。

5.《金融时报》股票价格指数

《金融时报》股票指数的全称是“伦敦《金融时报》工商业普通股股票价格指数”,

是由英国《金融时报》公布发表的。该股票价格指数包括着从英国工商业中挑选出来的

具有代表性的30家公开挂牌的普通股股票。它以1935年7月1日作为基期,其基点为100

点。该股票价格指数以能够及时显示伦敦股票市场情况而闻名于世。

6.香港恒生指数

香港恒生指数是香港股票市场上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的股票价格指数,由香港恒

生银行于1969年11月24日开始发表。恒生股票价格指数包括从香港500多家上市公司中

挑选出来的33家有代表性且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股票作为成份股,分为四大类──4

种金融业股票、6种公用事业股票、9种房地产业股票和14种其他工商业(包括航空和酒

店)股票。这些股票涉及到香港的各个行业,并占香港股票市值的68.8%,具有较强的

代表性。

恒生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是以1964年7月31日为基期,因为这一天香港股市运行正

常,成交值均匀,可反应整个香港股市的基本股市,基点确为100点。其计算方法是将

33种股票按每天的收盘价乘以各自的发行股数为计算日的市值,在与基数的市值相比较,

乘以100就得出当天的股票价格指数。由于恒生股票价格指数所选择的基期适当,因此,

不论股票市场狂升或猛跌,还是处于正常交易水平,恒生股票价格指数基本上能反映整

个股市的活动情况。

自1969年恒生股票价格指数发表以来,已经过多次调整。由于1980年8月香港当局

通过立法,经香港证券交易所、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和九龙证券所合并为香港

联合证券交易所,在目前的香港股票市场上,只有恒生股票价格指数与新产生的香港指

数并存,香港的其他股票价格指数均不复存在。

第四节 我国的股票指数

1.上证股票指数

系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指数,1990年12月19日正式开始发布。该股票指数

的样本为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其中新上市的股票在挂牌的第二天纳

入股票指数的计算范围。

该股票指数的权数为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流通股和非流

通股之分,其流通量与总股本并不一致,所以总股本较大的股票对股票指数的影响就较

大,上证指数常常就成为机构大户造市的工具,使股票指数的走势与大部分股票的涨跌

相背离。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的发布几乎是和股票行情的变化相同步的,它是我国股民

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2.深圳综合股票指数

系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指数,1991年4月3日为基期。该股票指数的计算方

法基本与上证指数相同,其样本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权数为股票

的总股本。由于以所有挂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代表代表性非常广泛,且它与深圳股

市的行情同步发布,它是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深圳股市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

的参考依据。在前些年,由于深圳证券所的股票交投不如上海证交所那么活跃,深圳证

券交易所现已改变了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采用成份股指数,其中只有40只股票入选并

于1995年5月开始发布。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存着两个股票指数,一个是老指数深圳综合指数,一个是现在

的成份股指数,但从最近三年来的运行势态来看,两个指数间的区别并不是特别明显。

第五节 股票指数与投资收益

股票指数是指数投资组合市值的正比例函数,其涨跌幅度是这一投资组合的收益率。

但在股票指数的计算中,并未将股票的交易成本扣除,故股民的实际收益将小于股票指

数的涨跌幅度(股票指数的涨跌幅度是指数投资组合的最大投资收益率)。

股市上经常流传的一句格言,叫做牛赚熊赔,就是说牛市中股民盈利、在熊市中亏

损,但如果把股民作为一个投资整体来分析,牛市中股民未必能赢利。原因有三:

1.如果一个牛市是可逆转的,股民只赔不赚。我国上海股市上证指数的中间点位约

为600点,在1993年出现的牛市中,沪市曾突破过1500点,后在1994年的7月跌回到300

多点;1994年9月,沪市又冲上1000点,但不久又跌到600点以下。从这几年的指数运行

来看,上证指数总是从600点以下开始启动,形成一个牛市后又回到600点,可以说上海

股市的所有牛市都是可逆的。

当上证指数从600点冲上1000点又回到原地,对于个别股民来说,可能又赚有赔,

相互间进行了财富的转移。但对于股民这个群体而言,他们不但无所得且还有所失。其

一,不管是在那一个点位上交易,股民都需要交纳交易税和手续费。股票指数从600点

上扬再回到600点,对于股民这个整体来说,除了要开销交易成本外,没有任何投资回

报。而上海股市在这个点位上的成交量至少要占总成交量的一半以上,对于股民来说,

最少一半以上的手续费和交易税的支出是徒劳无功的,因为投资股票的目的是企图在股

票的上扬中得到收益。其二,股民为配股和新股的发行付出了额外的代价。配股和新股

的发行总是参照二级市场的价格进行的,二级市场的股价越高,发行价就越高,当指数

又回到600点以下时,对于在此点位上配股或购买新股的股民来说,就相当于套牢,而

这种套牢又不同于二级市场的套牢,因为二级市场的套牢只是股民间的转手而已,资金

并无损失。但高价配股或购买新股后,其资金就流向了上市公司,一级市场的这种套牢

对股民这个整体就是巨大的损失。如青岛啤酒的发行,每股的成本约为12.8元,但其净

资产每股只有2元,也就是说股民花了12.8元只买到2元的净资产,不管该只股票后来的

上市开盘价如何,股民这个整体为每股青岛啤酒股票还花了12.8元的代价。如果股民用

买一股青岛啤酒的钱去投资国库券或存银行,每年至少能获得1.3元的收益,而不论青

岛啤酒如何前程似锦,它每年的平均收益是难以达到如此之高水平的。所以对一个可逆

的牛市,把股民作为一个投资整体来看,股民只赔不赚。

2.即使是大牛市,股民也不一定就盈利。股票指数的涨跌幅度是股民的投资收益率,

但这个投资收益率是名义上的,是没有扣除交易成本的。对于西方一些较为成熟的股市,

因为其年换手率一般只有30%左右,其交易成本一般可忽略不计。而我国股市,由于股

民的频繁倒手,最近两年的换手率一般都在700%左右,如果将交易成本计入,我国股民

的收益实际上是一个负数。

1994年,沪深股市流通股部分共为股民产出了近50亿元的税后利润,但这两股市这

一年的总成交额却高达8200亿,按单位成交额买卖双方各需缴纳3%的交易税和近4.5%的

手续费计算,股民累计将支出120亿元的交易成本,收益和支出相比,股民还将倒贴70

亿元。

虽然沪深股市的综合指数比开始计点时的基数100点上扬了许多,但据初步估算,

到1995年止,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在5年中一共只为二级市场上的股民产出了100亿元的

税后利润,而股民在该阶段支出的交易费、税却高达200亿元。相对于1990年,虽然沪

深股市现在也还是牛市,但股民这个整体却是亏损的,因为上市公司给予股民的回报难

以抵消股票交易的开支。

3.如果一个牛市使股价偏离了它的投资价值,股民的盈利是虚拟的,且部分股民的

盈利都是奠基在他人的亏损基础上的。在短期牛市中,股市可能造成一种错觉,即股民

人人都是盈利者,其实这种盈利是虚拟的,因为股票的整体价值是以部分股票的成交价

来计算的。当一只股票以较高的价格成交时,一些为交易的股票市值都将以成交价来计

算,其结果是持有该种股票的股民帐面价值都升高了。如我国上市公司现在大概有70%

以上的国家股或法人股未上市流通,一些人士却经常以股票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国有资产

的价值,股价上涨后就认为国有资产增值了。但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票都进入流通,由

于股票的供给量急剧增加,股票的价格就难以炒到现今股市这种高度。所以股市中的盈

利不能以他人的成交价来计算,而只能以卖出时实现的成交价来计算。另外,当股价脱

离其投资价值时,某些股民的盈利是以其他股民的亏损为前提的。如某只股票的每年的

税后利润为0.1元,现一年期储蓄利率为10%,故这只股票的理论价格应为1元。当一些

股民将其价格狂炒至偏离其投资价值以后,比如说将其价格由1元炒至5元,1元买进5元

卖出的股民盈利4元,但5元买进的股民却亏损了4元,因为该支股票的实际收益仅相当

于1元的储蓄存款。所以在股票的炒作中,一般都是后买的回报了先买的,新股民回报

了老股民。

第一节 股票上市的原则与基本过程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

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

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

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

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

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

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

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

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

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

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

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美国纽约的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是,一家公司要使其股票在该交易所挂

牌上市,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1)公司前一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税前收益在

250万美元以上,前两年每年的税前收益不得低于200美元;(2)公司净有形资产不得低

于1600万美元;(3)公众所持有的普通股的价值总计在1600万美元;(4)最少有100万

股股票为公众持有;(5)有100股以上的股东至少有2000个;经常并及时公布公司的一切

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是:(1)上市股本及资本额,东京附近的公司股份应在

1000万股以上,资本额5亿日元以上;东京附近以外的公司股份应在2000万股以上,资

本额10亿日元以上;(2)中小股东的人数应在2000人以上;(3)开设年限5年以上;(4)资

本净值在15亿日元以上,每股在100日元以上;(5)最近3年税前纯利润为:每一年2亿日元

以上,第二年3亿日元,第三年4亿日元以上;(6)分配股息,最近3年每年每股在5日元以

上,上市后预期仍可维持这一水平.

一般地,股票申请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上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可

能影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市况的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2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过户事项的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证券上市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

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所也可停止某种上市证券的买卖甚至终止其上市:

(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上市公司不覆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以及呈报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

有不实记载。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纪人员和持有占上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以上股份的

股东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

(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在最近一年内其月平均交易量不足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没有

成交记录。

(5)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上市公司出现面临破产的局

面。

(6)上市公司因其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7)上市公司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8)其他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将自动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报经有关证券主管

机关核准后,可对有问题公司作出终止其上市资格的决定:

(1)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2)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有效地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3)上市公司将被解散和进行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因其他原因而必须终止上市。

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价格

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

股票。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

发行等。

1.面值发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

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

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

金的目的。

2.时价发行

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这种

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

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

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

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

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

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

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

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

较合理的。

3.中间价发行

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

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

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

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

的股东构成。

4.折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

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

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

积金抵补。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

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另一种

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

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

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

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

据资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

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

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

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

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第三节 股票的发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

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

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

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

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

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

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

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

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

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

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

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

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

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

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

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

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

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

息。

第四节 股票上市交易的费用

股票的买卖,一般都是委托经纪商代办,所有的交易活动都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如

上市费、场内交易费和佣金等。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费用为例,各种费用包括:

1.上市费

上市费是股票上市公司在其股票上市后按一定时间和标准缴纳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

上市费包括:

(1)上市初费。上市初费由发行者最迟在其股票上市的三天前向证券交易所缴纳。

上市初费的费用为发行面额总额的0.3‰,交纳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暂停上市的股票在经批准后重新上市时,其发行者应按上市初费标准的20%重新交纳上

市初费。

(2)上市月费。上市月费由发行者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

于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按季度或按年一次交纳。上市月费的费用一般为发行面额总额

的0.01‰,起点为100元,上限为500元。凡终止上市的股票,其发行者已交纳的上市月

费不予退还。对逾期交纳的上市月费,按逾期的天数处以应交金额每日3‰的滞纳金,

起点为1元。

2.场内交易费

场内交易费是准许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活动的证券商按一定时间、一定收

费标准交纳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场内交易费包括:

(1)年费。年费是证券商按年付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自证券商加入证券交易所

的当年起,兼营经纪和自营业务的证券商每年需向证券交易所交纳年费5万元,证券经

纪商或自营商每年需向证券交易所交纳年费1万元。

(2)经手费。经手费是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

(以市价计算)的一定比例向证券交易所交纳的交易经手费。成交各方均需交纳交易经

手费,费用为成交金额的0.03‰。

3.佣金

佣金是指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数的一定比例向承办委托的证券

商交纳的费用。佣金也就是证券商代理委托买卖成交后的经营收入,或者说手续费收入。

委托买卖股票的收费标准是5‰,最底起点为5元。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应在向承办

委托的证券商办理交割时,按实际成交金额的5‰向证券商交纳委托买卖佣金。证券商

不得任意或变相提高或降低佣金的收费标准,受托买卖未成时,证券商也不得向委托者

收取佣金。

附:我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的上市规则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的上市分为两部,即第一部上市和第二部上市。对第一部

上市的企业要求较高,申请的公司的实收股本额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额

的比例不得少于25%,记名股东不得少于500个,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少不得低于规定的

标准,并要获得一位交易所会员指明推荐,已在上海市设立过户机构,最少在一份公开

发行报刊上定期公布其经营状况。

对于第二部上市的企业要求相对较低,申请公司的实收股本额只要不少于100万元

人民币,公开发行额比例不少于10%,记名股东不少于300个即可。

2.定期复核已上市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业务试行规则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已上市证券暂停上市或终止

上市,根据规定说明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对已上市的证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复核,定期复核定于每年第

一季度进行,如果发现已上市的证券不宜继续上市,证券交易所报证券的主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备案后可暂停其上市,时间最长不超过9个月。

应予暂停上市的具体情况包括:

(1)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公司不履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和呈报证券交易所的文件有不实记载;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和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5%以上股东的行为损害公众

的利益;

(4)最近一年内月平均交易量不足100股或最近3个月无成交;

(5)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6)公司面临破产;

(7)公司因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8)连续一个季度不缴纳上市费;

(9)其他必须暂停上市的原因。

股票上市的公司,在增发股票或发放股息、红利期间,其股票会自动暂停上市。暂

停上市的证券因被暂停的原因消除,要恢复上市。

证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报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后可终止其上市:

(1)上述暂停上市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2)在暂停时间内未能消除被暂停的原因;

(3)企业解散或破产清算;

(4)其他必须终止上市的原因。

获准股票上市的公司遇到下列情况时,须即向证券交易所送交有关报告:

(1)公司组织机构、经营方针、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人事变动;

(3)迁址、合并;

(4)增减股东和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额5%以上的股东发生变化;

(5)变更股票票面金额或样式、印鉴;

(6)发行优先股或公司债券;

(7)因发放股息、红利停止过户;

(8)人为因素或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9)出售企业资产达其资产总额15%以上;

(10)因财务方面的问题引起法庭争议;

(11)预测公司亏损。

3.委托买卖股票

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委托人委托证券商在交易市场买卖证券,

必须亲自向证券商办理名册登记。

委托人可在证券商处开立资金专户和证券专户。资金专户中的资金由证券商代为转

存银行,利息自动转入该专户,证券专户中的证券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委托人办理委托买卖股票,须按委托买入的价格和委托卖出的数额,将款项或股票

全额交付给证券商,委托人在资金专户和证券专户中存有足够支付其委托买卖所需的资

金或证券,可以不再交付保证。

委托买卖证券的形式包括:当面委托、电话委托、电报委托、传真委托、信函委托

等。受理委托人委托买卖证券,必须是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可在交易市场经营经纪业务的

证券商。

证券商受理委托买卖证券,限于其公司本部营业机构和分支营业机构,以及经证券

交易所批准的证券交易业务的代理机构。代表证券商受理委托买卖证券的,必须是在证

券交易所注册登记的证券业务员。前项人员在执行业务时,须佩带证券交易所颁发的标

志,并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咨询。

证券商不得受理全权委托决定的买卖。

证券商对委托人的名册登记和委托事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准泄露。

在证券交易市场自营买卖证券,限于经批准的证券自营商。证券商不得以自营买卖

的名义代他人在证券交易市场买卖证券。证券商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不得在交易市场

联手进行自营买卖。证券商在证券交易市场自营买卖证券,不得有达到操纵市场的目的、

高价收购成底价抛售行为。

当证券交易所为维持交易市场稳定性和连续性,向证券商提出自营买卖要求时,证

券商应予配合。

证券交易按下列类别进行:

(1)当日交易:指买卖成交的当天,成交各方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2)普通交易:指买卖成交的第四个营业日(含成交当天,遇法定假日顺延),

成交各方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3)约定日交易:指买卖成交后的15天(含成交日当天)内,成交各方按约定日

期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证券商在交易市场买卖证券均须公开申报竞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需要,从下列各

款中选用申报竞价方式:一是口头唱报竞价;二是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三是专柜书面

申报竞价。

4.中央结算净额交收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国际股市惯例所称的中央结算及交收制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市场业务试行规则,证券交易所以每一开市日为一个清算期,各证券商须统一在中国人

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业务部开设帐户,并保持足够的余额,保证即日清算交割划拨价款之

需。

清算交割业务统一按“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按“净额交收”的原则,每一证券

商在一个清算期中,对价款的清算,只计其应收应付价款相抵后的净额,对证券的清算,

只计其应收应付券数(指某一证券)相抵后的净额。

证券交易所得建立证券集中保管制度,办法另定。在集中保管制度实行时,证券的

交割由交易所通过库存证券帐目划转完成,如有证券商不参加集中保管造成不能通过库

存帐目划转完成交割时,该证券商须承担送交或提领证券的全部事务。

证券商参加交易前,按下列金额一次相证券交易所缴存清算交割准备金:

证券经纪商或自营商:人民币10万元。

兼营经纪和自营业务的证券商人民币20万元。

当证券商不履行交割业务时,由证券交易所动用清算交割准备金先为支付,以维持

交割的连续性。证券商不得因委托人违约而不履行办理清算交割的责任。

5.证券的上市费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其发行者必须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包括上市初费和上市

月费。上市初费由发行者最迟在其证券上市的3天前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的第二个

月起至终止终止上市的当月止,于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按季度或年予交。

上市初费的标准按发行面额总额的0.3‰交纳,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上市月费的标准,在证券交易市场第一部上市的股票,按发行面额总额的0.01‰交

纳起点为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在证券交易市场第二部上市的股票,其交纳月费的

标准提高10%。

暂停上市的证券,经批准恢复上市的,其发行者应按上市初费标准20%的比例重新

交纳上市初费。

被终止上市的证券,其发行者已交纳的上市费不予退还。对逾期交纳上市费的,按

逾期天数处以应交金额每日3‰的滞纳金,起点为1元。

买卖手续费,委托人委托买卖成交后,应在向证券商办理交割时,按实际成交的金

额数向证券商交纳委托买卖手续费,起点为5元,委托买卖股票的手续费标准一律为5‰,

证券商不得任意或变相提高或降低收取手续费的标准。受托买卖未成交时,不得收取手

续费。

证券交易所征纳的场内交易费:证券商加入证券交易所和参加交易市场交易,须交

纳交易费,交易费分年费和经手费两种。

自加入证券交易所的当年起,兼营经纪和自营业务的证券商每年交纳交易年费

50000元,证券经纪商或自营商每年交纳交易年费10000元。

证券商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市场成交后,须按实际成交的金额(以市价计算,下同)

向证券交易所交纳交易经手费,起点为3元。

证券商受托买卖和自营买卖成交后,成交各方均按成交金额的0.3‰向证券交易所

交纳交易经手费。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保障公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深圳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证券交易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一套深圳证券上市的规定,现将有关

条款做一介绍。

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上市公司,其股票可被考虑列为第一类上市股票: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以

下简称实足营业记录)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以下简称实发股本额)应在

5000万元人民币。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月的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

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最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以

上,且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经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以下简称股本利润率)最近3年年度

均达到10%以上;

(2)最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

(3)税前利润最近3年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

下列条件:

(1)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

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

(2)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

额的25%以上。

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250万元以

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一。

上市申请公司至少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其股票方可被考虑列为第二类上市股票。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的实足营业记录应在1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

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2000万元以上。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月的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

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最近1年度纳税后的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

且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达到10%以上。

(2)最近2年度税前利润均达到400万元以上,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

(3)税前利润最近2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二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

列条件:

(1)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1000元至10万元的股东人数

不少于750人,且其中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到500万元以上。

(2)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

额的25%以上。

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50万元以

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零点五。

上市申请公司至少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其股票方可被考虑列为第三类上市股票。

1.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500万元以上。

2.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股面价格的5%。

3.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最近1年度纳税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其票面金额,

且无累积亏损。

4.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和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年度股本利润率达10%以上。

(2)最近年度税前利润达100万元以上,最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此外1

年度税前利润一般应较其前1年度为高,未来最近年度的税前利润预测值应不低于前1年

度,且股本利率在10%以上。

5.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符合下列

条件: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500元至5万元的股东的人数不少

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应占实发股本总额地25%以上。

6.董事、监事和经理人个持有股份的数额及其合计总额应符合交易所的规定

7.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及实际持有或控制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

应将其持有的股票按交易所的规定的数额或比率,委托交易所指定的机构保管,并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售,所取得之委托保管股票凭证不得转让或抵押,且

一年期限届满后,委托保管得股票应按交易所的规定领回。

此外,交易所还规定了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被特别考虑列入第一类上市股票和第二

类上市股票的条件,以及第三类上市股票如何上升为第二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

如何升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等规定,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

上市(申请)公司有下列事项之一的,交易所可令其有关证券停牌:

1.未切实履行资讯公司的承诺;

2.未切实遵守深圳证券上市审核规则及其授权规定;

3.未且实履行证券上市合同;

4.董事、监事、经理人及实际持有或控制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额的5%以上的股东,

直接、间接散布虚假或误导消息,意在操纵或影响其上市证券市况者。

上面所说的资讯公开,是上市公司对公众的义务之一,资讯公开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下列资料:

1.上市(申请)公司的主要业务状况;

2.上市(申请)公司的主要财务状况;

3.所有可能会使上市证券价格波动的事宜;

4.避免上市证券出现虚假或不正常市况的事项。

(一)证券上市费标准

据《证券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证券上市费标准如下:

1.股票上市费标准:

费用项目/股票类别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基本费用比例费用费率500000.06%300000.08%200000.1%

各类股票上市初费最高额35万元

说明:

(1)基本费用为每支股票所应缴付的最少费用;

(2)比例费用为每支股票就其实发股本额中高出其基本股本额部分按比率计算缴

付费用;

(3)股票由低类升入高类,其上市初费只需缴付不同类别基本费用的差额部分,

不再缴付比例费用。但升类的同时又发行新股的,新股部分按升入类别的比例费用率计

算缴付;

(4)股票上市后增加发行的同种股票,按所在类别的比例费用费率计算缴付上市

初费。

2.(第一类)股票上市月费标准股本额(万元)

0-20002000-50005000-1000010000-2000020000-3500035000-5000050000-100000100000

以上费率(十万分之一)43210.50.30.2级差(元)1000120015002000150075015002000

月费(元)100022003700570072007950945011450

上市月费最高额为1.5万元

说明:

(1)第二类股票同级差的费率比第一类高0.5/10万;

(2)第三类股票同级差的费率比第一类高1/10万;

(3)上市月费均按整月计算;

3.优先股的证券上市费,按第一类股票的费用标准缴付。

4.公司债券的上市费,按第一类股票各项费用的50%计算缴付。

5.认股权证的证券上市费,按同类股票的费用标准缴付,认股权行使后,其认购股

份只需缴付上市月费,不再缴付上市初费。

6.上市(申请)公司应在签署群众上市合同后5日内缴清上市费和当季度的上市月

费,以后每季度的上市月费,应在其前一季度结束前缴清。

(二)委托买卖股票

根据《证券经纪商受托买卖有价证券细则》规定,证券经纪商于接受委托证券买卖

时,必须先与委托人办妥受托契约,委托人须亲自签订受托契约并交付身份证影本,委

托人由代理人签订受托契约者应加具委任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影本,委托人为法人者,应

附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影本、合法的授权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影本,委托人应于签订受托

契约时,留存印鉴卡或签名样式卡,凭同印鉴中签名办理证券买卖委托、交割其他相关

手续。委托契约应载各受托人(如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

职业、地址、身份证统一编号,其为法人者应载明名称、地址及统一编号,并认定以证

券交易所章程、营业细则、公告及证券经纪商受托买卖有价证券细则为其契约之一部,

委托书属于买进者以红色印制,属于卖出者以兰色印制,委托书应载委托人姓名、帐号、

委托日期时间、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有效期限、营业员签章、委托人签章、

委托方式(电话、电报、书信、当面委托)、保管方式(领回证券、集中保管)、并应

附注下列各款事项:

1.未填明(限价)者视为市价委托;

2.未填明(有效期限)者视为当日有效;

3.委托方式应予标明;

4.书面或申报委托者应黏附函电;

5.买入证券未填明(保管方式)者,视为集中保管。

委托人有下列各项事情之一者,证券经纪商不得接受委托开户:

1.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允许者;

2.证券主管机关及证券交易所的职员雇员;

3.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及公营事业出纳人员;

4.受破产宣告未经复权者;

5.法人委托开户未能提出该法人授权开户证明者;

6.本受托证券经纪商的股东或职员;

7.证券经纪商未经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许可者。

委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证券经纪商应拒绝接受开户,以开户者应拒绝接受开户,

以开户者应拒绝接受委托买卖证券:

1.曾因证券交易违约记录有案未满3年者;

2.曾因违反法令规章,经主管机关通知停止买卖证券未满5年者。

委托买卖证券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受托证券经纪商不得受理。

1.全权选择证券种类的委托买卖;

2.全权决定买卖数量的委托买卖;

3.全权决定买卖价格的委托买卖;

4.全权决定卖出与买入的委托买卖;

5.分期付款方式的证券买卖;

6.对委拖人作赢利保证或分享利益的证券买卖。

证券经纪商得委托人的一切委托事项有严守秘密的义务,但答复主管机关及证券交

易所的查询案件时,不在次限。

证券交易所场内有价证券买卖分下列三种:

1.普通交割买卖:即买卖成交后的次一营业日办理交割;

2.成交日交割买卖:须经买卖双方以书面表示于当日办理交割;

3.特约日交割买卖:其办理由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拟订报主管机关核定后实施。

有关证券经纪商佣金、交易所经手续费率的标准如下:

证券交易商代客买卖,须成交后按规定比率向客户收取佣金,代客买卖股票按0.3%

的比例收取佣金。深圳证券交易所得向参加该所集中交易的证券商(经纪商与自营商)

征收交易经手续,其费率规定是:

经纪商按佣金收入的10%计收;

自营商按成交金额的3/10000计收;

经手费按周结算,周末一次向本公司缴纳,拖延或拒不缴纳者,交易所得拒绝其参

加该所交易。

第一节 开户

一般客户是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的,而要委托证券商或经纪人代

为进行。客户的委托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基本方式,是指投资者委托证券商或经纪

人代理客户(投资者)在场内进行股票买卖交易的活动。股票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开户、

委托买卖、成交、清算及交割、过户等几个过程。

我们要想买卖股票,首先要寻找一家信誉可靠,同时又能提供优良服务的证券公司

作为经纪人。投资者选择证券公司一般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必须是信誉可靠。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头等重要的事情。因为,投资者本人不

能进入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的买卖。同时,他也不能全面了解有关股票交易的有关信息。

在变化无常的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交易,选择一个信誉可靠的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毫

无疑问,将是保证其资产的安全,进而能够盈利的重要前提。

2.是该证券公司应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席位。因为,只有取得了证券交易所席位的

证券公司才能派员进入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的买卖。不然的话,证券公司只能再委托其

他获得席位的经纪人代理买卖,如果这样将会徒然增加委托买卖的中间环节,增加投资

者买卖股票的费用。

3.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时,还应考虑该公司的业务状况是否良好,工作人员的

办事效率是否高,公司的交易设施是否完备、先进,收费是否合理等多方面。

当投资者选定了一家证券作为其买卖股票的经纪人之后,接下来就是在证券公司开

户。所谓开户,就是股票的买卖人在证券公司开立委托买卖的帐户。其主要作用是在于

确定投资者信用,表明该投资者有能力支付买股票的价款或佣金。

客户开设帐户,是股票投资者委托证券商或经纪人代为买卖股票时,与证券商或经

纪人签定委托买卖股票的契约,确立双方为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证券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股票的主要规定有:

1.证券商必须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方可在证券交易市场经营经纪业务;

2.代理证券商受理委托买卖股票,限于其公司本部营业机构和分支机构以及经证

券主管机关批准的股票交易业务的代理机构。

代表证券商受理买卖股票的,是必须在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的出市代表。

委托某证券商代办股票买卖交易,必须先向该证券商办理名册登记手续,以建立一

种委托与受托关系。名册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

地址、职业、联系电话并留存印鉴和签名样卡。法人名册主要包括法人证明、法人授权

书、法人姓名、证券商名称。在我国上海,这种工作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投资者出

具身份证、银行存折办理股票帐户,股票帐户类似于股票存折,既是股民的代码卡,又

是股民分红派息、买卖股票的有效凭证。

在深圳,凡要购买股票者,都必须首先到市内任意一家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综合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有全市电

脑联网、办理通存通兑的储蓄所办理存款手续,确定开户银行和帐号,以便作日后分红

派息之用,此帐号也可作为委托买卖资金专户,以便清算交割的顺利进行。投资者凭身

份证和存折到登记过户公司办理股东代码卡,每一个投资者只能建立一个代码,投资者

在认购新股、委托买卖、代理股票过户时,必须在有关凭证上填写自己的代码。

按照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证券商有权拒绝下列人员开户:

(1)未满18周岁的成年人及未经法定代理人允许者。

(2)证券主管机关及证券交易所的职员与雇员。

(3)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

(4)证券公司的职员。

(5)被宣布破产且未恢复者。

(6)未经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允许者。

(7)法人委托开户未能提出该法人授权开户证明者。

(8)曾因违反证券交易的案件在查未满三年者。

一般除了答复证券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及证券交易所的查询外,证券商

对于客户的一切委托事项均应严守秘密。同时,证券商须按客户委托的具体要求办理买

卖,不得超越客户委托的范围和权限。但委托买卖证券有下列各项情况之一者,受托证

券商不得受理:

(1)全权选择证券种类的委托买卖。

(2)全权决定买卖数量的委托买卖。

(3)全权决定买卖价格的委托买卖。

(4)全权决定买入或卖出的委托买卖。

(5)分期付款方式的证券买卖。

(6)对委托人作含赢利保证或分享利益的买卖。

证券商接受委托证券买卖时,必须先与委托人办妥委托契约。委托人须亲自签定受

托契约并交验居民身份证和股东代码卡正本。委托人为法人者,应附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复印本、合法的授权书与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本。委托契约应载明委托人的姓名、性

别、年龄、籍贯、联系电话和地址、居民身份证编号、开户银行帐号,其为法人者应载

明名称、地址及统一编号。受托契约的有效时间,由契约双方当事人约定。

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开立以下几种帐户:

(1)现金帐户。开立这种帐户的客户,其全部买卖均以现金完成。当通过经纪商购

进股票时,必须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价款,用现金支付。同样,当卖出股票

时,也须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将股票交给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将价款收入帐户。

我国目前使用此种帐户。

(2)保证金帐户。保证金帐户又叫普通帐户,开立这一帐户的客户,在买进股票时,

只需要支付部分现款(即保证金)就可以买进全数的股票,全部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由证券商代垫,按市场利率计息,买进的股票则存在证券商处作抵押品。例如:若规定

保证金比例为55%,则开立保证金帐户的客户在买进股票时,只需支付所购股票价款55%。

余下的45%价款,由证券经纪商公司提供贷款。

(3)联合帐户。是指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个人共同在经纪商那里开立一个帐户,如一

方死亡,另一方不需等到法院的判决就可以出售股票。这种情况多见于夫妻双方、父子

等亲戚关系间,两个以上的没有亲戚关系的人也可开立联合帐户,以减少佣金。

(4)信托帐户。这是专为未成年人的保护人开立的交易帐户。许多国家的法律禁止

未到法定年龄,由于继承遗产或亲友赠送等原因,就拥有一定数量的股票。为解决这个

矛盾,证券公司设立比帐户,由未成年者的保护人代其交易。

(5)授权帐户。这是一种特殊的帐户。投资者开立此帐户意味着他将授权证券公司,

可以事先不与其商量,根据市场情况随机处理,代其进行股票的买卖,它通常是在投资

者完全信任证券公司的情况下,才开立此类帐户。但日前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规定禁止

使用这种帐户,不少证券公司为避免纠纷,也拒绝开设上类帐户。

以上第(2)、(3)、(4)、(5)种帐户,我国目前尚未使用。

开立帐户之后,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作为授权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就基本确定。投资者

作为授权人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股票,证券公司作为代理人负有认真执行客房的委托

的责任,并为客户的委托事项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如果失信,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节 委托买卖

在委托交易方式中,根据委托内容与委托要求,可做出多种委托方式。目前我国主

要的委托方式有:

1.按委托人委托的形式划分

(1)当面委托。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当面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

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

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

(3)电传委托。即委托人通过发电传给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委

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即委托人以传真的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与要求传真给证券商,

委托他们代理买卖股票交易。

(5)信函委托。即委托人用信函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告知证券商,并

委托他们代办买卖股票的交易。

我国深圳、上海目前主要是当面委托。当面委托一般要委托人加以确认,受托证券

商才予办理委托手续,而电话委托,则必须在证券商具备录音电话的条件下,才可办理。

委托人以电话委托买卖成交后应补交签章,如有错误原因不是由证券商造成的,证券商

不负责任。

2.以委托人委托的价格条件划分

(1)随市委托。即指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的价格条件中,明确其买

卖可随行就市。也就是说,证券商在受理随市委托的交易中,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

决定股票的买入或卖出,即最高时卖出,最低时买入。大部分委托均属随市价委托。

(2)限价委托。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股票买卖过程中,确定买入股票的最高

价和卖出股票的最低价,并由证券商在买入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下买进,在卖出股票的限

定价格以上卖出。

3.以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划分

(1)当日委托。即指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只于当日有效的委托。

(2)五日有效委托。五日有效委托即指开市第五日收盘时自动失效委托.

(3)一月有效委托.一月有效委托即指每月末交易所最后一个营业日收时自动失效

的委托.

(4)撤销前有效委托.撤销前有效委托即指客户未通知撤销,则始终有效的委托.

产生此种委托的理论认为,有的客户深信市场力长期发展的作用,因而无须计较暂时的

得失,也不计较较长时间的等待.

4.以委托数量为标准来划分

以委托数量为标准,可将委托分为整数委托与零数委托两种,前者指委托的数量是

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或其倍数。股票交易中常用“手”作为标准单位。通常100股为

一标准手。一标准手发股票一张;若是债券,则以1000元为一手。后者指委托的数量不

足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

虽然证券商一般不接受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委托,但经纪人可将客户的零数委托转

变给专门从事零数买卖的零数自营商。零数自营商一方面必须在交易厅内零星买进不足

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凑成整数股后后转卖给佣金经纪人;另一方面又必须在交易厅内

买进整数股,然后化整为零地转卖给需要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佣金经纪人。这样,零数

自营商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

5.以委托性质来划分

以委托性质划分,委托可分为买进委托或卖出委托。前者指可户委托证券商买进某

种证券,后者指客户委托证券商卖出某种证券。

证券商的工作人员接到客户的委托指令后,应立即填写委托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委托,买进的委托书必须红色印制,属于卖出者以蓝色印制.

委托书应记载委托人姓名、股东代码、委托日期时分、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

有效期间、营业员签章、委托人签章、委托方式(电话、电报、书信、当面委托),保

管方式(领回证券、集中保管),并应附注下列各款内容:

1.未填写"有效期限"者视为当日有效.

2.委托方式应予标明.

3.书面或电报委托者应粘附函电.

4.未填写“限价”者视为市价委托.

第三节 成交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

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

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

机终端申报竞价。

一、成交的基本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

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

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

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

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

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

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

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二、竞价交易作业程序

(一)板牌竞争交易

1.作业程序

(1)场内电话员在接到其营业处所转告的买卖证券事项时,应依序记载于《委托

电话记录簿》,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2)场内出市代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应先看申报价格是否达到《竞价告

示板》公告价位。如果达到,场内出市代表将买卖指令填写在竞价告示板的价格栏内,

并在适当的栏内填上证券商的代号和买或卖的数量。如申报未达到板上价位,场内出市

代表应将未公告的买卖指令,按证券名称和价格归类汇总,即每种证券按买入价由高到

低、卖出价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价位达到时,再登录于《竞价告示板》。

(3)每笔买卖成交后,卖方出市代表应立即填写《成交记录》并签章,交买方出

市代表确认后,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柜台打印成交时间及成交号码,然后

将红色一联交买方收执,黄色一联交证券交易所清算柜台,兰色一联则交给其电话员。

(4)电话员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买卖记录簿》所记载的买卖数量,将

已成交的数量删减或注销,并将成交情况电话通知其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

有关凭证。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提示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

随时向场内出市代表提示买卖指令。

(5)每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代码、总金额及收付净差额与交易所核对,

全部对帐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

2.竞价告示板填写原则

(1)竞价告示板限填四个价位,即未成交的最高买入价、次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

次低卖出价,每个价位上的数量申报应依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2)每日开市时,在板上未登录价格以前,证券场内出市代表应以昨日收市价为基

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将符合该标准的申报价格填写在《竞价告示板》上,

买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低于前手;卖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高于前手。

(3)开市时,在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均可在《竞价告示板》上挂牌。如果出现混

乱拥挤等情况,证券交易所场内工作人员有权决定由买方或卖方先行挂牌。每日开盘后

的申报价格,须以《竞价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录的价格或成交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

升降单位为限。

(4)买方(卖方)申报价高于(低于)《竞价告示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

价)一个价位时,后手申报者应先将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改写,再将次

高买入价(次低卖出价)一栏的内容移到右边一栏,在左边一栏里填上后手的证券商代号

和买卖数量。

若买方(卖方)后手申报价格高于(低于)前手在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

两个价位时,后手可以在改写价格后,将原先前手登录在买方(卖方)栏内的内容全部擦

去,然后登上自己的代号和买(卖)数量。

价格改写时被擦掉的板上登录价,在其再次达到《竞价告示板》申报价位时,须由

出市代表重新填写。

(5)板上登录的内容,不得任意撤销或减少申报的数量,但若变更价格或增加数量

时,须依板上价位重新申报。

板上内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撤销,否则,以违约处理。

(6)买卖成交时,买方或卖方应将对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数量删减或划去,然后

在黑板上方写出每笔的证券部代号成交价格与数量,成交后剩余的部分应写在《竞价告

示板》上,待下次继续成交。

3.成交的先后顺序

(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

卖出限价申报。

(2)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同价位申报,客户委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各证券商出市代表在执行客户委托时,应参照以上原则执行。

(4)取消市价委托。

4.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5.两边客的买卖

两边客买卖是指买方及卖方经同一证券商达成交易。当同一证券商在接到同种股票、

相同价格的买和卖的委托单时,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进行两边客交易。

(1)一项交易成交后,可立即采用该成交价进行两边客买卖。

(2)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一个价位时,成交价在“牛市”时,可以是买入价,“熊

市”时可以是卖出价。

(3)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两个价位以上,或没有买卖价,或只有买价或卖价的时候,

出市代表必须在板上写出适当的买卖价,令价位符合(1)或(2)的条件,然后缓步离

开《竞价告示板》,给予其他出市代表机会交易,如无人与他交易,他方可依据(1)

或(2)的方法进行两边客买卖。

(4)所有两边客成交时,场内出市代表应喊出“两边客”,同时在《竞价告示板》

下方标上证券商代号和标记“C”以及成交价格和数量,并应立即填制《成交记录》,

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专柜打印时间及号码。

6.开市价和收市价的确定原则

(1)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即为开市价。

(2)当日收市钟响前,由证券交易所场内职员在成交记录上划上一线,在线上最

后一笔成交价即为收市价。

如当日无成交,证券交易所根据大市走势及叫价情况,按开盘价决定当日收市价。

7.证券交易所业务执行人员应随时检查、监督出市代表的电话记录簿及其他情况,

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彻于交易始终。

(二)口头唱报交易

1.作业程序

(1)电话员在接到其营业处所转告的受托(或自营)买卖证券事项时,应依序记

载于《委托电话记录簿》,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2)出市代表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即到证券交易所划定的股票买卖喊价

区域喊价买卖。

(3)股票唱报买卖采用分柜连续竞价方式。证券交易所应划定证券商出市代表参

加股票买卖喊价的区域,在划定区域外的喊价,证券交易所业务人员有权制止。

(4)买方或卖方喊价,一经对方承诺接受即为成交。一经成交,卖方应立即按规

定填制《成交记录》,并交买方签认,同时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柜台打

印时间及成交号码,然后将红色一联交给买方收执,黄色一联交给交易所清算柜台,兰

色一联则交给其电话员。

(5)电话员在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中记载的买卖数

量,将已成交的数量删减或注销,然后通知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有关凭证。

(6)《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数量未能全部成交时,其余量可待下次继续成交。

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提示示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随时向

市场内出市代表人提示买卖指令。

(7)每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出市人员就应尽快将当市成交的证券名称、

数量、价格、对方的证券商代号、总金额及收付净差额与证券交易所核对,全部对帐无

误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

2.场内出市代表喊价规则

(1)出市代表参加唱报股票买卖,除以手势表示买进或卖出价格外,同时须口头

高声喊出买进或卖出品种及价格。买方举手以掌心向内,卖方举手以掌心向外,具体价

格、数量的手势由证券交易所统一规定。

(2)开市后首次喊价限于昨日收市价的上下两个升降单位内。买方后手喊价不得

低于前手,卖方后手喊价不得高于前手。

(3)买方或卖方喊出价格,除开盘首次喊价必须报明每股买价或卖价全数外,在

竞价过程中,可只喊出其最后两位数。如遇升进或降落一位时,仍须报明其每股买价或

卖价的全数。

(4)出市代表在场内喊价,必须举手或高声申报数次,使众人周知。买价或卖价

一经喊出,除另一新喊价出现外,不得撤消。

(5)买方最高喊价或卖方最低喊价,应当优先成交。相同喊价依其先后次序决定。

(6)买卖双方成交的数量未达买方或卖方原喊价买进或卖出数量时,其成交价格

对未成交部分仍属有效,直至买方或卖方另一新喊价出现为止。

买方或卖方喊价,一经对方承诺接受,买卖即告成立,任何一方不得变更。

2.两边客的买卖

当证券商接到同种证券、相同价格的买和卖的委托单时,仍应在场内公开喊出。若

他想自行成交,即做两边客买卖,则须依上板竞价两边客买卖原则进行。

两边客成交时,出市代表应喊出两边客、成交价格及成交数量,并应立即填写成交

记录,以最快的速度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柜台打印时间及号码。

3.决定成交先后顺序的原则

按上板竞价原则进行。

4.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5.开市价和收市价的决定原则

(1)开市时采用主席叫价制,即由主持口头唱报竞价专柜的工作人员指定某支股

票的买方或卖方先喊价,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即为开市价。

(2)当日收市钟响前的最后一笔成交价即为收市价。如无成交,按上板作业原则

定。

(三)电脑自动交易

1.作业程序

(1)电脑交易的买卖申报由终端输入,限当日有效。

(2)买卖申报的输入自市场集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进行。前款输入买卖申报的时

间,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变更。

(3)买卖申报应依序逐笔输入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融资、融券、

集中保管、自行保管)、证券代号、单价、数量、买卖类别、输入时间及代理或自营。

但证券交易所可视需要而增减。前款输入序号,证券商应依接单顺序,按每部终端机分

别编定,不得跳号。

(4)买卖申报传输至交易所电脑主机,经接受后,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印表机列

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5)买卖申报仅限于限价申报一种。

(6)证券商查询其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应经由终端机进行。

(7)申请撤消买卖申报时,应经由终端机撤消。申请变更买卖申报时,除减少申

报数量外,应先撤消原买卖申报,再重新申报。

2.行情揭示分为公开揭示屏幕与专业揭示屏幕。

公开揭示屏幕至于深圳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和各证券商营业厅。在市场集会时间内,

公开屏幕应将成交价格随时揭示,买卖申报价格的揭示以当市最近一次成交价格为基准

报出最高叫买价与最低叫卖价。

专业屏幕通过证券商的作业终端显示,可随时揭示围绕最近一次成交价上下两个升

降单位的所有申报。

3.证券商的买卖申报,经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后,由交易所主机自市场集会时间

时起自动撮合成交。

4.决定买卖申报的优先顺序原则。

(1)价格优先

(2)时间优先

(3)客户委托优先

5.买卖申报的竞价方式

买卖申报的竞价方式,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开盘或收盘采用集合竞价方

式两种。收盘时采用集合竞价自收盘前10分钟开始。

6.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

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7.连续竞价时,在当市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揭示价连续两个升降单位内,其价

格依下列原则决定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优先成交。

(2)买(卖)方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申报价格时,采用较接近当市最

近的一次成交价格或当时揭示价格的价位成交价格。

8.买卖申报一经成交,即经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的印表机列印成交回报单。

9.成交回报单

成交回报单的项目应包括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证券代号、成交数

量、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买卖类别、代理或自营及成交时间。

综上所述,证券商成交的基本流程是:证券商给其在证券交易所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发出通知,代表(出市代表)了解行情,讨价还价,成交。

第四节 清算与交割

一、清算

(一)清算的意义

清算是将买卖股票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股

票或价款的一种程序。清算的意义,在于同时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实际交割的股票于与

价款,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证券交易所如果没有清算,那么每位证券商都必

须向对方逐笔交割股票与价款,手续相当繁琐,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二)清算程序

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业务按“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即每一证券商在一个清算期

(每一开市日为一清算期)中,证券交易所清算部首先要核对场内成交单有无错误,为

每一证券商填写清算单。对买卖价款的清算,其应收、应付价款相抵后,只计轧差后的

净余额。对买卖股票的清算,其同一股票应收、应付数额相抵后,只计轧差后的净余额。

清算工作由证券交易所组织,各证券商统一将证券交易成视为中介人来进行清算,而不

是各证券商和证券商相互间进行轧抵清算。交易所作为清算的中介人,在价款清算时,

向股票卖出者付款,向股票买入者收款;在股票清算交割时,向股票卖出者收进股票,

向股票买入者付出股票。

(三)有关清算的一些规定

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买卖成交后清算时实行了如下一些制度:

1.开设清算帐户制度

在证券交易所经营股票买卖业务的证券商必须集中在证券交易所的清算部开设清算

帐户。我国限于目前条件,各交易所都要求证券商必须在人民银行营业部开设清算帐户,

并在该帐户中保持足够的余额,以便保证即日清算交割时间划拨价款的需要。

2.股票集中保管库制度

其主要做法是:各证券商除将自有的股票扣除一部分留作自营业务所需外,将大部

分集中寄存在证券交易所集中保管库内,入库时只限于批准上市的股票。股票的交割由

证券交易所通过库存帐目划拨来完成,即当各证券商在交割日办理各种股票的交割时,

只需交易所清算部按“清算交割表”上的各种股票的应收或应付数量在各自的库存股票

的分户帐上进行划转即可,即“动帐不动股票”。若有证券商不参加集中保管造成不能

通过库存帐目转完成交割时,该证券商必须承担送交或提取股票的全部事物。

3.清算交割准备金制度

实行交割准备金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清算交割能正常顺利地进行,保证清算的连续

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各证券商必须交纳人民币25万元。各证券

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清算义务,亦不得因委托违约而不履行清算的责任。若证券商

不履行此项义务时,证券交易所清算部有权动用证券商缴存的清算准备金先行支付,由

此产生的价款差额及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违约者承担。

证券交易所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同一日成交者为清算期;证券商不得因委托人的

违约而不进行清算。

二、交割

股票清算后,即办理交割手续。所谓交割就是卖方向买方交付股票而买方向卖方支

付价款。

(一)交割方式

证券交易一般有下列交割方式:

1.当日交割

指买卖双方以成交后的当日就办理完交割事宜。适用于买方急需股票或卖方急需现

款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采用此种方式。

2.次日交割

指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则顺延一天。

3.第二日交割

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假日,则

顺延一天。这种交割方式很少被采用。

4.例行交割

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个营业日内办完交割事宜。这是标准的交割方式。一般地,

如果买卖双方在成交时未说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视为例行交割方式。

5.例行递延交割

指买卖双方约定在例行交割后选择某日作为交割时间的交割。买方约定在次日付款,

卖方在次日将股票交给买方。

6.卖方选择交割

指卖方有权决定交割日期。其期限从成交后5天至60天不等,买卖双方必须订立书

面契约。凡按同一价格买入“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最长者应具有优先选择权。凡按

同一价格卖出“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量最短者应具有优先成交权。我国目前仍未采

用此种交割方式。

(二)交割程序

交割分为两个程序:

1.证券商的交割

证券交易所清算部每日闭市时,依据当日“场内成交单”所记载各证券商买卖各种

证券的数量、价格,计算出各证券商应收应付价款的相抵后的净额及各种证券应收、应

付相抵后的净额,编制当日“清算交割汇总表”和各证券商的“清算交割表”,分送各

证券商清算交割人员。各证券商清算人员接到“清算交割表”核对无误后,须编制本公

司当日的“交割清单”,办理交割手续。在办理价款交割时,依下列规定完成交割手续:

(1)应付价款者,将交割款项如数开具划帐凭证至证券交易所在人民银行营业部

的帐户,由交易所清算部送去营业部划帐。

(2)应付价款者,由交易所清算部如数开具划帐凭证,送营业部办理划拨手续。

在办理证券交割时,依下列规定:

(1)应付证券者,将应付证券如数送至交易所清算部。

(2)应收证券者,持交易所开具的“证券交割提领单”,自行向应付证券者提领。

由于交易所往往设立了集中保管制,所以证券的交割可通过交易所库存帐目划转完

成。

2.证券商送客户买卖确认书

证券商的出市代表在交易所成交后,应立即通知其证券商,填写买进(卖出)确认

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买卖一经成交,出市代表应尽快通知其营业处所,以制作买

卖报告书,于成立后的第二个营业日通知委托人(或以某种形式公告),并于该日下午

办理交割手续。买卖报告书应按交易所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备。买进者以红色印制,卖出

者以兰色印制。买卖报告书应记载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股东代号、成交日期、证券种类、

股数或面额、单价、佣金、手续费、代缴税款、应收或应付金额、场内成交单号码等事

项。

(三)有关交割的一些规定

对于交割,证券交易所一般规定:

(1)在交割日的规定时间内,买方应将价款,卖方应将证券送至清算部。

(2)卖方将证券交付买方时,意味着权利的相应转移。

(3)证券商不得因客户的违约而不进行交割。

(4)证券商违背义务时,证券交易所可在交割当日收盘前一定时间内指定其他证

券商代为卖出或买进。价格上发生的差额以及经纪人佣金及其他费用,应由违背交割义

务的证券商负担。若交割日收盘前无法了结交易,则应由证券交易所从证券商中选定

3-5人为评价人,评定该证券的价格,作为清算的依据。

(5)若证券商违背交割义务时,其经受的已成交但尚未交割的各种其他买卖,可

由证券交易所指定其他证券商代为了结。

(6)违背交割义务的证券商所应负的款项,证券交易所可以从其营业保证金与其

应付款项冲消;冲消后若尚有余额,将其偿还;若有不足,证券交易所可向违约证券商

追偿。

(7)证券商在违背交割义务的案件尚未了结前,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也不得接受客户的委托。

第五节 过户

随着交易的完成,当股票从卖方转给(卖给)买方时,就表示着原有股东拥有权利

的转让,新的股票持有者则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老股东(原有的股东,即卖主)丧失了

他们卖出的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权利,新股东则获得了他所买进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权

利。然而,由于原有股东的姓名及持股情况均记录于股东名簿上,因而必须变更股东名

簿上相应的内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户手续。所以说,证券和价款清算与交割后,并

不意味着证券交易程序的最后了结。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过户手续采用电脑自动过户,买卖双方一旦成交,过户手续就已

经办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在采用先进的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成交后,采用光缆把成交

情况,传到证券登记过户公司,将买卖记录在股东开设的帐户上。

(1)原有股东在交割后,应填写股票时过户通知书一份,加盖印章后连同股票一

起送发行公司的过户机构。

公司的过户机构可以自行设置,也可以委托金融机构代办。一般发行公司在其注册

住所自行设置过户机构,而在其他区域则委托金融机构代为办理。我国目前一般均为金

融机构办理,深圳由证券公司负责,上海则为证券交易所办理。

如果股票的受让人不止一个,则转让方(卖方)应分别填写过户通知书。如果转让

人的帐户不止一个,则转让人也应分别填写通知书。

(2)新股东在交割后,应向发行公司索取印章卡两张并加盖印章后,送发行公司

的过户机构。印章卡主要记载新股东的姓名、住址,新股东持股股数及号码、股票转让

日期。

(3)过户机构收到旧股东的过户通知书、旧股票与新股东印签卡后,进行审核,

若手续齐全就立即注销旧股票发新股票,然后将新旧股票一起送签证机构,并变更股东

名簿上相应内容。签证机构的作用是检查公司有无超额发行及伪造股票等。发行公司一

般不得自行设置签定机构,必须委托金融机构,并且,负责该公司过户手续的金融机构

不得充当签证机构。

(4)签定机构收到过户机构送去的新旧股票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检,若手续齐全则

在新旧股票正面签证,再送过户机构。

(5)过户机构收到经签证的新旧股票后,将新股票送达新股东,而旧股票则由过

户机构存档备案。

在股票过户过程中,应注意:

(1)一切费用应由发行公司负责。

(2)股东如果是用邮寄方式申请过户,则应用挂号邮至过户机构,以平信邮寄,

若有遗失,发行公司概不负责。

(3)股东股票遗失,若无法出具充足证明,则发行公司可拒绝补发新股票。

(4)若拣到的遗失股票,则无须归还,但如果原持有人在遗失股票背面已签字盖

章,则发行公司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即,除非原持有人同意不再拥有已遗失股票,否则

公司就不承认新持有人为新股东,因而新持有人无法享有一切权利。

(5)发行公司一般在宣布股息时公告一个停止过户期,在停止过户期间,发行公

司停止办理过户手续。发行公司将股息发给股东也可直接划到股东银行帐号上。旧股东

在此期间转让股份,则新股东不能领取股息。所以在成交中,往往从出让价格中扣除股

息作为成交价格,以示公平。

第六节 股票的交易方式

一、现货交易

现货交易亦称现金现货。它是指股票的买卖双方,在谈妥一笔交易后。马上办理交

割手续的交易方式,即卖出者交出股票,买入者付款,当场交割,钱货两清。它是证券

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证券交易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以后,由于易数的增

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当场交割有一定困难。因此,在以后的实际交易过程中采取了一

些变通的做法,即成交之后允许有一个较短的交割期限,以便大额交易者备款交割。各

国对此规定不一,有的规定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交割;有的规定得长一些,允许成交后

四、五天内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后几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证券交易的规定或惯例办理,

各国不尽相同。

现货交易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时进行。第二,是实

物交易,即卖方必须实实在在地向买方转移证券,没有对冲。第三,在交割时,购买者

必须支付现款。由于在早期的证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现金,所以,现货交易又被称为现金

现货交易。第四,交易技术简单,易于操作,便于管理,一般说来现货交易是投资,它

反映了购入者有进行较长期投资的意愿,希望能在未来的时间内,从证券上取得较稳定

的利息或分红等收益,而不是为了获取证券买卖差价的利润而进行的投机。

二、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按契约中规定的价格延期交割。期贷的期限一般为

15-90天。期货交易是相当于现货交易而言的。现贷交易是成交后即时履行合约的交易,

期货交易则将订约与履行的时间分离开来。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就买卖

股票的数量、成交的价格及交割期达成协议,买卖双方在规定的交割时期履行交割。比

如,买卖双方今日签订股票买卖合约而于30日后履约交易就是期货交易。在期货交易中,

买卖双方签订合约后不用付款也不用交付证券,只有到了规定的交割日买方才交付货款,

卖方才交出证券。结算时是按照买卖契约签定时的股票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照交割时

的价格计算。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股票的价格在契约签订时和交割时常常是

不一致的。当股票价格上涨时,买者会以较小的本钱带来比较大利益;当股票价格下跌

时,卖者将会取得较多的好处。所以,这种本小利大的可能性,对卖者和卖者都有强烈

的吸引力。

期货交易根据合同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在合同到期时,买方

须交付现款,卖方则须交出现货即合同规定的股票;第二种是,在合同到期时,双方都

可以做相反方向的买卖,并准备冲抵清算,以收取差价而告终。上述第一种方法通常称

为期货交割交易;第二种方法通常称作差价结算交易。这两种交易方法的总和又称为清

算交易。

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目的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以投机为目的,在这种条件下,

买方与卖方都是以预期价格的变动为基础或买或卖,买方期望到期价格上升,准备到期

以高价卖出,谋取价差利润;卖方期望证券价格下跌,以便到期以较低的价格买进,冲

销原卖出的期货合同,并赚取价差利润;第二,以安全为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的期货交

易就是买卖双方为避免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而进行的期货股票买卖。

总之,期货交易带有很强烈的投机性,采取这种交易方式的买卖双方往往怀有强烈

的赌博心理。买者通常不是要购买股票,在交割期到来之前,若股票行市看涨,他还可

以高价卖出与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远期股票,从中得到好处;卖者手中也不一定握有股

票,在交割期未到来之前,若股票行市看跌,他还可以低价买进与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

远期股票,从中得利。所以,在股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靠“买空”和“卖空”

牟取暴利。

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是指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供给信用,使投资人可以从事

买空、卖空的一种交易制度。在这种方式下,股票的买卖者不使自己的资金,而通过交

付保证金得到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的信用,即由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垫付资金,进行的

买卖的交易。各国因法律不同,保证金数量也不同,大都在30%左右。一些股票交易所,

又把这种交付保证金,由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垫款,进行股票买卖的方式,称为保证金

交易。

保证金交易分为保证金买长交易和保证金卖短交易两种。保证金买长交易,是指价

格看涨的某种股票由股票的买卖者买进,但他只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其余的由经纪人垫

付,并收取垫款利息,同时掌握这些股票的抵押权。由经纪人把这些股票抵押到银行所

取的利息,高于他向银行支付的利息的差额,就是经纪人的收益。当买卖者不能偿还这

些垫款时,经纪人有权出售这些股票。

保证金卖短交易,是指看跌的某种股票,由股票的买卖者缴纳给经纪人一部分保证

金,通过经纪人借入这种股票,并同时卖出。如果这种股票日后价格果然下跌,那么再

按当时市价买入同额股票偿还给借出者,买卖者在交易过程中获取价差利益。

信用交易对客户来说最主要的好处是:

(1)客户能够超出自身所拥有的资金力量进行大宗的交易,甚至使得手头没有任何

证券的客户从证券公司借入,也可以从事证券买卖,这样就大大便利了客户。因为在进

行证券交易时通常有这样的一种情况,当客户预测到某股票价格将要上涨,希望买进一

定数量的该股票,但手头却无足够的资金;或者预测到某股票价格将下跌,希望抛售这

种股票,可手中又恰好没有这类股票,很显然如采用一般的交易方式,这时无法进行任

何交易。而信用交易,在证券公司和客户之间引进信用方式,即客户资金不足时,可以

由证券公司垫款,补足保证金与客户想要购买全部证券所需要款的差额。这种垫款允许

客户日后归还,并按规定支付利息。当客户需要抛出,而缺乏证券时,证券公司就向客

户贷券。通过这些方式满足了客户的需要,使之得以超出自身的资金力量进行大额的证

券交易,市场亦更加活跃。

(2)具有较大的杠杆作用。这是指信用交易能给客户以较少的资本,获取较大的利

润的机会。例如,我们假定某客户有资本10万元,他预计A股票的价格将要上涨,于是

他按照日前每股100元的市价用自有资本购入1000股。过了一段时间后,A股票价格果

然从100元上升到200元,1000股A股票的价值就变成20万元(200元×1000股),客户获

利10万元,其盈利与自有资本比率为100%。如果,该客户采用信用交易方式,将10万无

资本作为保证金支付给证券公司,再假定保证金比率为50%(即支付50元保证金,可以购

买价值100元的证券)这样客户使能购买A股票2000股。当价格如上所述上涨后,2000股

A股票价值便达到4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垫款10万元和资本金10万元后,可获得20万元

(有关的利息,佣金和所得税暂且不计),盈利与自有资本之比率为200%.显然采用信用

交易,可以给客户带来十分可观的利润.但是,如果股票行市未按客户预料的方向变动,

那么采用信用交易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同样也是巨大的。

当然,信用交易的弊端亦很多,主要是风险较大。仍以上面的例子为例:当客户用

其自有资金10万元,作为保证金,假定保证金率仍为50%时,该客户可用每股100元的价

格购入2000股A股票。假如以后A股票的价格不是像该客户预计的那样上涨,而是一直下

跌的话,我们假定它从每股100元跌到50元,这时2000股A股票的价值20万元(100股×

2000股),损失了10万元(证券公司垫款的利息及费用暂时不计),其损失率为100%.假如

该客户没有使信用交易方式,那么10万元自有资本,在A股票每股价格100元时,只能购

入1000股,以后当每股价格同样从100元下跌到50元之后,那么10万元自有资本,在A股

票每股价格100元时,只能购入1000股,以后当每股价格同样从100元下跌到50元之后,

该客户只损失了5万元(100元×1000股ˉ50元×1000股)。其损失率为50%,大大低于信

用交易方式的损失率。因此,一般认为信用交易方式是有风险的,应该谨慎地运用。另

外,从整个市场看,过多使用信用交易,会造成市场虚假需求,人为地形成股价波动。

为此,各国对信用交易都进行严格的管理。例如,美国从1934年开始,由联邦储备银行

负责统一管理。该行的监理委员会,通过调整保证金比率的高低来控制证券市场的信用

交易量。另外,各证券交易所也都订有追加保证金的规定。例如当股票价格下跌到维持

保证金比率之下时,经纪人有权要求客户增加保证金,使之达到规定的比率下,不然的

话,经纪人就有权出售股票,其损失部分由客户负担.同时证券公司为了防止意外,当

客户采用信用交易时,除了要求他们支付保证金外,证券公司还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抵

押品,通常被用作低押品的,就是交易中委托买入的股票,以确保安全。尽管如此信用

交易仍是当前西方国家金融市场上最受客户欢迎的,使用最广泛的交易方式之一。

四、期权交易

股票期权交易是西方股票市场中相当流行的一种交易策略。期权的英文为option,

也常译为选择权。期权实际上是一种与专门交易商签订的契约,规定持有者有权在一定

期限内按交易双方所商订的“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股票。对购买期权者

来说,契约赋予他的是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权利,他可以在期限以内任何时候行使这个权

利,也可以到期不执行任其作废。但对出售期权的专门交易商来说,则有义务按契约规

定出售或购进股票。股票的期权交易并不是以股票为标的物的交易,而是以期权为中介

的投机技巧。

期权交易需要考虑的因素大体上有三方面:第一是期权的期限,即期权的有效期。

它是期权交易的重要内容,一般为三个月左右。各交易所对此都定有上限;第二是交易

股票的种类,数量和协定价格;第三是期权费,亦称保险费,是指期权的价格。

期权交易最显著的特点是:(1)交易的对象是一种权利,一种关于买进或卖出证券

权利的交易,而不是任何实物。这种权利,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它只能在契约规定的有

效日期内行使,一旦超过契约规定的期限,就被视为自动弃权而失效。(2)交易双方享

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一样。对期权的买入者,享有选择权,他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

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契约。(3)期权交易的风险较小。对于投资者来说,利用

期权交易进行证券买卖其最大的风险不过是购买期权的费用。

期权交易可分买进期权交易和卖出期权交易两种。

1.买进期权

买进期权,又称看涨期权或“敲进”。买进期权是指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协议

持有人按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进股票的权利。期权购买者购进这种买进期权,是因为他

对股票价格看涨,将来可获利。购进期权后,当股票市价高于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

时(未含佣金),期权购买者可按协议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股票,然后按市价出售,或

转让买进期权,获取利润;当股票市价在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之间波动时,期权购

买者将受一定损失;当股票市价低于协议价格时,期权购买者的期权费用将全部消失,

并将放弃买进期权。因此,期权购买者的最大损失不过是期权费用加佣金。

2.卖出期权

卖出期权是买进期权的对称,亦称看跌期权或“敲出”,是指交易者买入一个在一

定时期内,以协议价格卖出有价证券的权利。买主在购入卖出期权后,有权在规定的时

间内,按照协议价格向期权出售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有价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众多

的交易方式中,一般说来,只有当证券行市有跌落的趋势时,人们才乐意购买卖出期权。

因为在卖出期权有效期内,当证券价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后,买主行使期权才能获利。此

外,如果因该股票行市看跌,造成卖出期权费上涨时,客户也可以直接卖掉期权,这样

他不仅赚取了前后期权费的差价,而且还转移了该股票行市突然回升的风险。但如果该

股票行市在这三个月内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没有下降,甚至还逐步在这三个月内保

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没有下降,甚至还逐步上升,这时,客户无论是行使期权,卖出

股票或转让期权,非但无利可图,而且还要损失期权费。因此,卖出期权一般只是在证

券行市看跌时使用。

可见,买进期权和卖出期权都只能在其特定的范围内使期,客户无论选用哪种方式

仍然有一定风险。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在于:其一,期权交易的双方,在签约或成交时,期权

购买者须向期权出售者交付购买期权费,如每股2元或3元,而期货交易的双方在签约成

交时,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其二,期权交易协议本身属于现货交易,期权的买卖与期

权费用的支付是同时进行的。(与现货交在交易稍有不同的是现货交易在交割后交易仍

未了结,股票的买进或卖出则在未来协义规定在交割后,交易仍未了结,股票的买进或

卖出则在未来的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实现。)而期货交易的交割是在约定交割期进行的。

其三,期权交易在交割之后,交易双方的法律关系并未立即解除,因为权虽已转让,但

期权的实现是未来的,须以协议有效期满时,其双方法律关系才告结束,而期货交易在

交割后,交易双方法律关系即告解除。其四,期权交易在交割期内,期权的购买者不承

担任何义务,其根据股价变化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协议,如情况变化不利,则可放弃对

期权的要求,对协议持有人的义务只由期权出售者承担,而期货交易的双方在协议有效

期内,双方都为对方承担义务。其五,期权交易的协议持有人可将协议转让出售,无论

转让多少次,在有效期内,协议的最后持有人都有权要求期权的出售者执行协议,而期

货交易的协议双方都无权转让。其六,投资期权最大的风险与股价波动成正比,股价波

动越大,风险亦越大。

期权交易对于买入者的主要作用是:(1)能够获取较大利润。(2)控制风险损失,任

何人从事证券交易都希望获利,而获利的关键在于准确预测未来的行市,但在变化不定

的证券市场上,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预测绝对准确。一旦证券行市的走向与交易者预测

的相反,那么损失将是惨重的。如果采用期权交易,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交易者可以放

弃执行期权,这样不管实际行市变动与交易者事先的预测差距有多大,期权买方损失最

多的就是期权费,不会再多。从而把交易中的风险损失,预先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期权交易对卖权方的作用产要是可以扩大业务,取得期权费收入。根据美国芝加哥

期权交易所的统计资料表明,有高达3/4以上的期权交易没有执行,从而使卖方获得了

相当的期权费收入。

五、买空

买空亦称“多头交易”,卖空的对称,是指交易者利用借入资金,在市场上买入期

货,以期将来价格上涨时,再高价抛出,从中获利的投票活动。在现代证券市场上,买

空交易一般都是利用保证金帐户来进行的。当交易者认为某种股票的价格有上涨的趋势

时,他通过交纳部分保证金,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该股票期货,买入的股票交易者

不能拿走,它将作为货款的抵押品,存放在证券公司。如以后该股票价格果然上涨,当

上涨到一定程度时,他又以高价向市场抛售股票,将所得的部分款项归还证券公司贷款,

从而结束其买空地位。交易者通过买入和卖出两次交易的价格差中取得收益。当然,如

果市场股价的走向与交易者的预测相背,那么买空者非但无利可图,并且将遭受损失。

由于在以上过程中,交易者本身没有任何股票经手,却在市场上进行购买股票的交易,

故称之为“买空”交易。

买空交易资金主要是借入资金。一般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都是运用自有资金,

而交易者在买空时,除交付少量保证金外,其购买股票的大部分资金由证券公司垫付,

即主要依靠借入资金来进行交易。买空交易的全过程是由先买入后抛售股票两次交易构

成。

六、卖空

卖空是指股票投资者当某种股票价格看跌时,便从经纪人手中借入该股票抛出,目

后该股票价格果然下落时,再从更低的价格买进股票归还经纪人,从而赚取中间差价。

卖空者经营卖空时所卖的股票业源主要有三个:其一是自己的经纪人,其二是信托公司,

其三是金融机构。对于出借股票的人来说,向卖空者出借股票是很有利的,因为这不仅

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而且还有使股票升值。不管股票的出借是以收取利息为

条件,还是以股价的升值为条件,对出借者来说都是一种收入。与此同时,出借人往往

还会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手段是以卖空者出卖所收取的价款存入经纪人帐户。

卖空包括两种形式。其一,卖空者以现行市价出售股票,在该股票下跌时补进,从

而赚取差价利润;其二,卖出者现在不愿交付其所拥有的股票,并以卖空的方式出售股

票,以防止股票价格下跌,从而起到保值的作用。如果股票价格到时确实下跌,他便能

以较低市价补进股票,在不考虑费用的条件下,这样卖空的收益与拥有股票的损失相抵

消,使能避免损失。根据卖空者目的不同,卖空可分为三类:一是投机性卖空。在这种

情况下,卖空者出售股票的目的是预期该股票价格的下跌,到期时再以较低的价格补进

同样的股票,两种价格的差距就是卖空者卖空的利润。这种卖空的投机性强,风险大,

利润也大。投机性卖空对股票市场有较大的影响,因为当卖空者出售股票时,股票的供

给会增加,股票的价格也会随之下跌;补进时,股票市场需求增大,价格也随之上涨。

二是用于套期保值的卖空。这种卖空的根本目的在于避免股票由于市价下跌而带来的损

失。三是技术性卖空。这种卖空行为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以自己所有股票为基础

的卖空,它包括以税收为目的,以保值为目的和以预期交货为目的等情况;

第二种是以套利为目的卖空,它又有不同市场的套利和不同时间的套利;第三种是

经纪人或证券商经营的卖空,其中不仅有专业会员,证券商,还有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由于卖空交易的投机性强,对股票市场影响较大,卖空者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投机性,

因而各国的法律都对卖空有较详细的规定,以尽量减少卖空的不利影响,在某些国家通

过法律形式禁止股票的卖空交易。

第七节 深沪股市的股市行情表

股市行情表反映了每天的证券交易和政权价格变动情况,是投资者必须认真研究的

信息。

深沪两地行情表大同小异。《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报表》与《深圳证券市场行情》

不同之处在于:第一,上海第一栏是证券代码,每一种证券的代码是三位数.其中第一

位数字代表证券类别,如6代表上市股票,0代表国债,2代表上市金融债券,4代表上市

企业债券。第二,上海行情表中有一栏是开业至今最高、最低价,指交易所开业至今日

期内各种股票成交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第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发行股数”一栏,

指股票发行时的总股本,包括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第四,市价总额指当时收盘价

乘以发行股数之积。第五,上海行情表上方的数据是所有各栏目当时的汇总数。其中成

交笔数是各类证券当日成交业务量汇总数;上市品种与成交品种表示批准在交易所上市

的证券种类和当日成交的证券种数,上市总额指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类证券的发

行数面额计算的汇总数。处此以外都是共同的。

1.收市

收市是指收盘价格。收市价并非指证券交易所闭市收盘时的价格,而是指当天交易

中最后成交的一笔价格。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市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至

11:00,下午13:00至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市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

到15:30,法定节假日不开市。在开市时间里,成交的最后一笔价,即为收市价。收市

价又分为上午(又称为前市)收市价与下午(又称为后市)收市价。

2.开盘

开盘是开盘价格的简称,每天每种股票第一笔成交的价格,为开盘价格。如30分钟

后仍未产生开盘价,一般取前一日收盘价为当日开盘价。如前一日无成交价格,则由交

易所提出指导价格,促使成交后作为开盘价。若首日上市买卖的证券,其开盘价取上市

前一日的柜台转让平均价格;如无柜台转让价格,则取该证券的发行平均价格。

3.最高

每天的证券交易,成交的笔数很多,价格也不相同,行情表中的“最高”系指当天

不同成交价格中的最高价格。有时成交的最高价格只有一笔,有时有几笔。

4.最低

最低是指当天成交的不同价格中的最低价位。有时只有一笔,有时不止一笔。

5.升、跌

是指以当天的收盘价格与前一天的收盘价格比较而得到的结果,正为涨,负为跌,

涨跌幅度用百分比来表示。

6.成交量

成交量是指股票当天的交易数量,其计算单位有两种,一是一股数计算,另一种是

以金额计算。在深圳、上海证券行情中,往往将成交量与成交金额分开来,前者以股数

来计算,后者以金额来计算。

7.手

手是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成交股数的单位、名称。它通常是一个整数。深圳除发展银

行与宝安股票100股为一手外,全部用500股为一手作为投资者买进或卖出的单位。上海

因为股票面额为10元(豫园商场、真空电子、飞乐、凤凰化工股票为100元),比深圳

大(深圳统一为每股1元),为便于交易,采用10股为一手的办法。零股委托各证券商

凑齐成整数后买卖。

8.停板

停板是因为出现了对整个股市有极大影响的事件时,交易所停止所有的买卖,防止

股市暴涨或暴跌。交易所适当利用停板,可以使股市安然度过危机。

9.停牌

指暂时停止股票买卖。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公

司股票的股价大幅度上涨或下跌,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

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

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

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况,证券行情表中会出现“停牌”字样,该股票买卖自然停止,该股

票一栏即是空白。

10.市盈率

市盈率即市价盈利率,又叫本益比。它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最新年度每股的盈利与

该公司最新股价的比率。

公式为:公司股票最新市价/公司最新年度每股盈利

市盈率是分析股票市价高与低的重要指标,是衡量股票投资价值的一种方法。

市盈率是一个风险指标。它反映了某种股票在某一时期的收益率,成了市场上影响

股价诸多因素的综合指标。市盈率综合了投资的成本与收益两个方面,可以全面地反映

股市发展的全貌,因而在分析上具有重要价值。市盈率不仅可以反映股票的投资收益,

而且可以显示投资价值。市盈率的急剧上升,可能使炒股有利可图,使多头活跃。

市盈率的作用还体现在可以作为确定新发行股票初始价格的参照标准。如果股票按

照溢价发行的方法发行的话,要考虑按市场平均投资潜力状况来定溢价幅度,这时股市

各种类似股票的平均市盈率便可作为参照标准。现在上海等股票溢价发行即是采取此种

方式。

第一节 “股市有风险,入市须慎重”

我们可以看到,在目前书店里销售的多种证券投资参考类的书籍中,编著者除了讲

解专门性的投资知识外,还都念念不忘的单独辟出独立的章节来向读者介绍与强调在证

券投资活动中所存在的种种风险及相关的问题。“股市有风险,入市须慎重”这句话,

我们经常看到它,也应该时刻将它放在心上。

所谓股市中的风险是指在竞争中,由于未来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或各种事先无法

预料的因素的影响,造成股价随机性的波动,使实际收益和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

使投资者有蒙受损失甚至破产的机会与可能性。

股票和风险是孪生子,只要股票存在,而伴随而来的是风险。风险从字面上看,是

“风”和“险”二字组成。股海是一个险滩,充满风险,股市风云永远变幻莫测,没人

能够准确无误地预测股市行情,因为,如果有人准确无误地分析股市行情,那么他是上

帝,世界上没有输家,当然,没有输家,那么赢家也不存在。因此,股市上不能盲目跟

风,一哄而上。但身处股市之中也应该经常听股市行情分析和投资专家们的意见,掌握

股市信息,不能独断专行,否则结果可能遭到损失。换句话说,股市预报,不能全信,

也不能不信。有两种人在股市中必然会失败:一种是不听任何人的话的人,一种是任何

人的话都听的人。

任何一个准备或已经在证券市场中投资的投资者,在具体的投资活动前,都应认清

风险、正视投资风险从而树立风险意识,并相应的做好如下的基本的准备工作:

1.掌握必要的证券专业知识

证券市场的本身是一门非常广泛而深奥的学问,当然一般普通投资人很难研究透彻,

但是若想成为一个稳健而成功的投资人就必需花些心血和时间去研究些最基本的证券知

识,假如连一些基本的投资知识都没有就妄想碰运气赚大钱,即使运气好误打误撞捞上

一笔,不久也肯定会再陪进去。

2.认清投资环境,把握投资时机

股市与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息息相关,经济衰退、股市萎缩、股价下跌;反之,经

济复苏、股市繁荣、股价上涨。政治环境亦复如此。政治安定、社会进步、外交顺畅、

人心踏实、股市繁荣、股价上涨;反之,人心慌乱、股市萧条、股价下跌。

在股市中常听到一句格言“选择买卖时机比选择股票种类更重要”。这也就是说在

投资前应先认清投资的环境,避免逆势买卖,有许多人在未了解股市大势之前即糊里糊

涂盲目买卖,结果与股势反道而行。多头市场时做空,空头市场时却做多,这种人焉与

能不赔光老本?

3.确定合适的投资方式

股票投资采用何种方式,因投资人的性格与空闲时间而定,一般而言,不以赚取差

价为主要目的,而是想获得公司红利或参加公司经营者多采用长期投资方式。本身有职

业,没有太多时间前往股票市场,而又有相当积蓄及投资经验的,适合采用中期投资方

式。时间较空闲,有丰富经验,反应灵活的人可采用短线交易的方式。经验丰富,整天

无事,且自认反应快,赌性浓,喜爱找刺激的人,多半向往当日交易。

就理论而言,短期投资利润最高,次为中期投资,再次为长期投资。但经验上证明

很少人能每次准确的在底部买进,顶部卖出,所以就平均获益能力来计算,中期与长期

投资较期投资利润高,当日交易投机性最浓且具有赌博性质,是赚是赔一半凭经验,一

半靠运气,风险大,伤脑筋,害身体,一般投资人最好不要轻易尝试。

4.制定周详的资金运作计划

俗语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股票交易中的资金就如同我们赖以生存解决温饱的

大米一样。大米有限,不可以任意浪费和挥霍,因此巧妇如何将有限的“米”用于“炒”

一锅好饭,便成为极重要的课题。

同样,在血雨腥风的股票市场里,如何将你的资金作最妥切的运用,在各种情况发

生时,都有充裕的空间来调度,不致捉襟见肘,这便是资金运用计划所能为你做的事。

股票投资人一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市场价格的涨跌之上,愿意花很多时间去打探各

种利多利空消息,研究基本因素对价格的影响,研究技术指标作技术分析,希望能做出

最标准的价格预测,但却常常忽略本身资金的调度和计划。

事实上,资金的调度和计划、运用策略等所有一切都基于一项最基本的观念--分

散风险。资金运用计划正确与否,使用得当与否都可以用是否确实将风险。分散为标准

来进行衡量。只要能达到分散风险,使投资人进退自如,那便是好的作法。至于计划的

具体作法那便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为世界上有1000人就会有1000种性

情、观念、作法、环境的组合,任何再高超再有效的计划也须得经过个人的融汇贯通才

会立竿见影,不能生搬硬套,这点请投资人千万记住。

时下市场上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分散投资风险就是将所有的资金投资在不同的股票

之上。因此就真的有人将100万资金分成若干份分别投向不同的股票市场、不同股票

之上:花20万买“深发展”,20万买“长虹”,30万买“海尔”,20万买“华

联”,最后10万再买点“金杯”。

这样的操作,不但起不到分散风险的作用,反而更容易将事情搞糟。万一5种投资

里有3种行情走反,他马上手忙脚乱,无法应付接踵而来的变化。一如同时从天上掉下5

个西瓜,接住1个,接不住其他4个,接住2个,接不住其他3个,或者,最常发生的情况

是,5个西瓜都跌碎。这样的操作,陡增风险。

真正的风险分散方案,概括地说就是不要一次性把所有可投资的资金悉数砸进市场。

投资人,尤其是初入市场的投资人,手中握有的股票种类应该尽量单纯,绝不能如

上例所述选择不同市场、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股票。这样在行情分析预测以及应付不

时出现的意外行情时,才不会左支右绌,穷于应付。在具体操作上,可将资金分成三份。

第一份作为第一次投入的先锋队,第二份作为筹码,第三份作为补投资金。例如100

万的资金可分为40万、30万、30万这样3份,在作价格行情分析后,选择适当品

种投入第一份资金40万开仓交易;当行情如预测一样走势时,随即投入第二份资金3

0万作为筹码,逐渐加码,并随即选定获利点获利离场;当行情走反,朝着不利方向发

展时,此时第二份资金30万配合做摊平。而最后一份资金30万元,可以灵活运用,

在行情大好时追杀,在行情大坏时当成反攻部队,弥补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动作均必须将较情确的行情判断和资金策略配合使用,保

持清醒克制的头脑,行情走对时要下得狠心加码追杀,行情走反时要冷静选择反攻机会。

5、正确选择投资对象。

选择适当的投资对象亦为投资前应考虑的重要工作,对象选对了可在短期间获得几

倍的暴利,选择错误时天天眼见别的股票节节升高,而自已的却如老牛拖车,跌时别的

股票缓缓下跌、时而反弹,而自己的却连连下跌且无反弹。

至于选择何种股票最好,要视当时的经济环境,投资人个性和对股市的了解程度以

及经验而定。通常不怕冒风险,股市经验丰富的人多半喜欢买卖涨跌幅度大的热门投机

股;而一些正要或刚投入股市的人应该投资获利能力强、涨跌幅度稍缓而流通性仍然很

大的优良热门股。

第二节 风险的种类

所谓风险,是指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就证券投资而言,风险就是投资者的收

益和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从风险的定义来看,证券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可能

性损失;另一种是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购买力的可能性损失。

在多种情况下,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都有可能遭受损失。对于股票持有者来说,发

行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出现亏损时,或者没有取得预期的投资效果时,持有该公司股

票的投资者,其分派收益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无利润可分,投资者根本就得不到任何股

息;投资者在购买了某一公司得股票以后,由于某种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影响,大多数

投资者对该公司的未来前景持悲观态度,此时,因大批量的抛售,该公司的股票价格直

线下跌,投资者也不得不在低价位上脱手,这样,投资者高价买进、低价卖出,本金因

此遭受损失。对于债券投资者来说,债券发行者在出售债券时已确定了债券的利息,并

承诺到期还本付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券发行者都能按规定的程序履行债务。一旦

债务发行者陷入财务困境,或者经营不善,而不能按规定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甚至完

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就必然会遭受损失。

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购买力损失,主要来自于通货膨胀。在物价大幅度上涨、出

现通货膨胀时,尽管投资者的名义收益和本金不变,或者有所上升,但是只要收益的增

长幅度小于物价的上升幅度,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的购买力就会下降,通货膨胀侵蚀了

投资者的实际收益。

从风险产生的根源来看,证券投资风险可以区分为企业风险、货币市场风险、市场

价格风险和购买力风险。

从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来看,证券投资风险可分为市场风险(MarketRisk,又称系统

风险)和非市场风险(Non-marketRisk,又称非系统风险)两种。

市场风险

是指与整个市场波动相联系的风险,它是由影响所有同类证券价格的因素所导致的

证券收益的变化。经济、政治、利率、通货膨胀等都是导致市场风险的原因。市场风险

包括购买力风险、市场价格风险和货币市场等。

非市场风险

是指与整个市场波动无关的风险,它是某一企业或某一个行业特有的那部分风险。

例如,管理能力、劳工问题、消费者偏好变化等对于证券收益的影响。非市场风险包括

企业风险等。

具有较高市场风险的行业,如基础行业、原材料行业等,它们的销售、利润和证券

价格与经济活动和证券市场情况相联系。具有较高非市场风险的行业,是生产非耐用消

费品的行业,如公用事业,通讯行业和食品行业等。

由于市场风险与整个市场的波动相联系,因此,无论投资者如何分散投资资金都无

法消除和避免这一部分风险;非市场风险与整个市场的波动无关,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

分散化来消除这部分风险。不仅如此,市场风险与投资收益呈正相关关系。投资者承担

较高的市场风险可以获得与之相适应的较高的非市场风险并不能得到的收益补偿。

在西方现代金融资产组合理论中,市场风险和非市场风险的划分方法得到了相当广

泛地采用。为了更清楚地识别这两种风险的差异,下表列出了市场风险和非市场风险的

定义、特征和包含的风险种类。

市场风险和非市场风险的比较

市场风险               非市场风险

定义      与整个市场波动相联系的风险   与整个市场波动无关的风险

(1)由共同因素引起;         (1)由特殊因素引起;

特征  (2)影响所有证券的收益;       (2)影响某种证券的收益;

(3)无法通过分散投资来化解;     (3)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化解;

(4)与证券投资收益相关;       (4)与证券投资收益不相关;

包含的 (1)购买力风险;

风险     (2)货币市场;         企业风险等;

种类     (3)市场价格;

第三节 风险的成因

证券市场中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的风险归纳起来不外两大类:一类是外部客观因素所

带来的风险;另一类是由投资者本人的主观因素所造成的风险。

外部客观因素所带来的风险有:

1.利率风险。

这是指利率变动,出现货币供给量变化,从而导致证券需求变化而导致证券价格变

动的一种风险。利率下调,人们觉得存银行不合算,就会把钱拿出来买证券,从而造成

买证券者增多、证券价格便会随之上升;相反,利率上调,人们觉得存银行合算,买证

券的人随之减少,价格也随之下跌。在西方发达国家,利率变动频繁,因利率下降引起

股价上升或因利率上调引起股价下跌的利率风险也就较大;而在以下不发达国家,利率

较少变动,因利率变化所引起的风险也相应较低,人们承担这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也较

差。例如1988年8、9月间,我国银行利率上调,对一些原来买债券的人来说,当初购买

时就是因为看中债券比银行利率高,有的好不容易才通过各种关系购得,这时,债券利

率反比银行利率下降了,而且还不能“保值”,故有不少债券投资者向银行、发行债券

的企业以及新闻媒介呼吁,要求调高债券利率。实际上,这正是他们缺乏投资常识,不

知道买证券还会遇上利率风险得一种反映。

2.物价风险。

也称通货膨胀风险,指的是物价变动影响证券价格变动得一种风险。这里有两种情

况:一种是一些重要物品(如电、煤、油等)价格的变动,从而影响大部分产品的成本

和收益;另一种是那个物价指数的变动。一般来说,在物价指数上涨时,货币贬值,人

们会觉得买债券吃亏了,而引起债券价格下降,1988年抢购风时100元面值的国库券以

七八十元的价格抛出,就是受此影响。但是,股票却是一种保值手段,因为拥有企业资

产的象征,物价上涨时企业资产也会随之增值,因此,物价上涨也常常引起股价上涨。

另一方面,物价上涨,特别是煤、电、油的价格上涨,使企业成本增加,这时投资股票

也不免会有风险。不过总的来说,物价上涨,债券价格下跌,股市则会兴旺。

3.市场风险。

这是指证券市场本身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

证券市场瞬息万变,直接影响供求关系,包括政治局势动荡、货币供应紧缩、政府

干预金融市场,投资大众心理波动以及大投机者兴风作浪等,都可以使证券市场掀起轩

然大波。就拿上海股市来说,1991年6月前疲跌不振,持股人眼看自己手中的股票价值

不但没有增加,股票反而跌进票面以下,对股市毫无兴趣,泄气之至;拥有资金者面对

行情持续处于跌势,也不愿贸然进场,造成进出均少,尽管上市股票不过区区几千万元,

仍是供过于求。7月以后,在外地投资者的影响下,加之浦东开发等重大项目的兴奋作

用,上海股市大振,大众心理起了根本变化,几千万元股票变得大大供不应求。对这样

畸冷畸热的股市,可以说绝大多数人都在意料之外,因为其中有许多无法预测的偶然因

素。换言之,投资者若在6月投资股市,尽管价格很低,却会碰到许多难以意料的风险,

正因为风险大,获利机会也高。6月投资的人,到10月,股价就翻了两番。

4.企业风险。

指上市企业因为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原材料供给、成本费用的变化,以及管理等

因素影响企业业绩所造成的风险。企业风险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营业风险,这里有市

场上某种产品饱和滞销的因素,也有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是某一行业或产业受到限制。

例如为防治污染,有污染性的企业或因此关门,或则迁移,或则必须花极大费用去整治

污染,从而造成企业利润大大下降甚至亏损。二是财务风险,指的是企业财务状况不良,

包括财务管理不当,规划不善,扩充过失等,从而造成不应有的营业损失和资本损失。

一个企业若发生营业性风险尚可调整方向,若遇财务风险,有时在其会计报告中会用不

属实的财务数据来欺瞒股东,误导投资人,当财务报告中突然出现大额营业外收入或非

常利益所得,看起来公司获利大为增加时,需特别引起注意,这很可能是一种假象,投

资者一定要谨慎对待。

投资风险若按风险影响的范围来说,可分为社会公共风险和个别风险,上述利率风

险、物价风险、市场风险均属公共风险,企业风险则是一种个别风险。同样,因投资者

本人主观因素造成的风险,也属于个别风险之列,包括盲目跟风、不必要的恐慌、贪得

无厌、错误估计形势、错过买卖时机、像赌徒一样迷恋股市等等。其中盲目跟风和贪得

无厌更是会将投资者置于死地的两种常见风险。

盲目跟风常常与不必要的恐慌联系在一起,成为大投机者操纵股市的牺牲品。一些

大投机者往往利用市场心理,把股市炒热,把股价抬高,使一般投资者以为有利可图,

紧追上去,你追我涨一直把股价逼上顶峰;这时投机者又把价位急剧拉下,一般投资者

不知就里,在恐惧心理下,又只好盲目跟进,不问情由,竞相抛售,从而使股价跌得更

惨。这种因盲目跟风而助长起来的大起大落常常让投资者跌得晕头转向,投机者则从中

大获其利。

贪得无厌则跟赌博心理联系在一起。这种人在股市中获利后,多半会被胜利冲昏头

脑,像赌棍一样频频加注,直到输个精光为止。反过来,假如在股市中失利,他们常不

惜背水一战,把资金全部投在股票上,孤注一掷。毫无疑问,这种人多半落得倾家荡产

的下场。

第四节 风险的度量

从风险的定义来看,证券投资的风险是在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遭

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衡量就是要准确地计算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大

小。

一般来讲,有三种方法可以衡量证券投资的风险。

第一种方法是计算证券投资收益低于其期望收益的概率。

假设,某种证券的期望收益为10%,但是,投资该证券取得10%和10%以上收益的概

率为30%,那么,该证券的投资风险为70%,或者表示为0.70。

这一衡量方法严格从风险的定义出发,计算了投资于某种证券时,投资者的世纪收

益低于期望收益的概率,即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大小。但是,该衡量方法有一个明

显的缺陷,那就是:许多种不同的证券都会有相同的投资风险。显然,如果采用这种衡

量方法,所有收益率分布为对称的证券,其投资风险都等于0.50。然而,实际上,当投

资者投资于这些证券时,他们遭受损失的的可能性大小会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第二种方法是计算证券投资出现负收益的概率。

这一衡量方法把投资者的损失仅仅看作本金的损失,投资风险就成为出现负收益的

可能性。这一衡量方法也是极端模糊的。例如,一种证券投资出现小额亏损的概率为

50%,而另一种证券投资出现高额亏损的概率为40%,究竟哪一种投资的风险更大呢?采

用该种衡量方法时,前一种投资的风险更高。但是,在实际证券投资过程中,大多数投

资者可能会认为后一种投资的风险更高。之所以会出现理论与实际的偏差,基本的原因

就在于:该衡量方法只注意了出现亏损的概率,而忽略了出现亏损的数量。

第三种方法是计算证券投资的各种可能收益与其期望收益之间的差离

(Deviation),即证券收益的方法(Variance)或标准差(StandDeviation)。这种

衡量方法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该衡量方法不仅把证券收益低于期望收益的概率计

算在内,而且把证券收益高于期望收益的概率也计算在内。其二,该衡量方法不仅计算

了证券的各种可能收益出现的概率,而且也计算了各种可能收益与期望收益的差额。与

第一种和第二种衡量方法相比较,显然,方差或标准差是更适合的风险指标。

第五节 风险的防范方法

股市有风险,那么对风险如何防范,有下列方法:

1.分散系统风险

股市操作有句谚语:“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话道出了分散风险的哲

理。办法之一是“分散投资资金单位”。60年代末一些研究这发现,如果把资金平均分

散到数家乃至许多家任意选出的公司股票上,总的投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发现,

对任意选出的60种股票的“组合群”进行投资,其风险可将至11.9%左右,即如果把资

金平均分散到许多家公司的股票上,总的投资收益率变动,在6个月内变动将达20.5%。

如果你手中有一笔暂时不用的、金额又不算大的现金,你又能承受其投资可能带来得损

失,那你可选择那些会又高收益的股票进行投资;如果你掌握的是一大笔损失不得的巨

额现金,那你最好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来降低风险,即使有不测风云,也会“东方不亮

西方亮”,不至于“全军覆没”。办法之二是“行业选择分散”。证券投资、尤其是股

票投资不仅要对不同的公司分散投资,而且这些不同的公司也不宜都是同行业的或相邻

行业的,最好是有一部分或都是不同行业的,因为共同的经济环境会对同行业的企业和

相邻行业的企业带来相同的影响,如果投资选择的是同行业或相邻行业的不同企业,也

达不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只有不同行业、不相关的企业才有可能次损彼益,从而能有效

地分散风险。办法之三是“时间分散”。就股票而言,只要股份公司盈利,股票持有人

就会定期收到公司发放的股息与红利,例如香港、台湾的公司通常在每年3月份举行一

次股东大会,决定每股的派息数额和一些公司的发展方针和计划,在4月间派息。而美

国的企业则都是每半年派息一次。一般临近发息前夕,股市得知公司得派息数后,相应

得股票价格会有明显得变动。短期投资宜在发息日之前大批购入该股票,在获得股息和

其他好处后,再将所持股票转手;而长期投资者则不宜在这期间购买该股票。因而,证

券投资者应根据投资得不同目的而分散自己得投资时间,以将风险分散在不同阶段上。

办法之四是“季节分散”。股票的价格,在股市的淡旺季会有较大的差异。由于股市淡

季股价会下跌,将造成股票卖出者的额外损失;同样,如果是在股市旺季与淡季交替期

贸然一次性买入某股票,由于股市价格将由高位转向低位,也会造成购买者的成本损失。

因此,在不能预测股票淡旺程度的情况下,应把投资或收回投资的时间拉长,不急于向

股市注入资本或抽回资金,用数月或更长的时间来完成此项购入或卖出计划,以降低风

险程度。

2.回避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来自各种因素,需要综合运用回避方法。一是要掌握趋势。对每种股票价

位变动的历史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从中了解其循环变动的规律,了解收益的持续增长

能力。例如小汽车制造业,在社会经济比较繁荣时,其公司利润有保证,小汽车的消费

者就会大为减少,这时期一般就不能轻易购买它的股票。二是搭配周期股。有的企业受

其自身的经营限制,一年里总有那么一段时间停工停产,其股价在这段时间里大多会下

跌,为了避免因股价下跌而造成的损失,可策略性低地购入另一些开工、停工刚好相反

的股票进行组合,互相弥补股价可能下跌所造成的损失。三是选择买卖时机。以股价变

化的历史数据为基础,算出标准误差,并以此为选则买卖时机的一般标准,当股价低于

标准误差下限时,可以购进股票,当股价高于标准误差上限时,最好把手头的股票卖掉。

四是注意投资期。企业的经营状况往往呈一定的周期性,经济气候好时,股市交易活跃;

经济气候不好时,股市交易必然凋零。要注意不要把股市淡季作为大宗股票投资期。在

西方国家,股市得变化对经济气候的反映更敏感,常常是在经济出现衰退前6个月,股

价已开始回落。比如1991年2月,美国经济进入新的一个衰退期的前6个月,著名的道·

琼斯工业指数已开始下跌,而在经济开始复苏前半年,股价即已开始回弹。根据历史资

料分析,还可知道它的经济繁荣期大多持续48个月。因此,有可能正确地判定当时经济

状况在兴衰循环中所处的地位,把握好投资期限。

3.防范经营风险

在购买股票前,要认真分析有关投资对象,即某企业或公司的财务报告,研究它现

在的经营情况以及在竞争中的地位和以往的盈利情况趋势。如果能保持收益持续增长、

发展计划切实可行的企业当作股票投资对象,而和那些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或公司保持

一定的投资距离,就能较好地防范经营风险。如果能深入分析有关企业或公司的经营材

料,并不为表面现象所动,看出它的破绽和隐患,并作出冷静的判断,则可完全回避经

营风险。

4.避开购买力风险

在通货膨胀期内,应留意市场上价格上涨幅度高的商品,从生产该类商品的企业中

挑选出获利水平和能力高的企业来。当通货膨胀率异常高时,应把保值作为首要因素,

如果能购买到保值产品的股票(如黄金开采公司、金银器制造公司等股票),则可避开通

货膨胀带来的购买力风险。

5.避免利率风险

尽量了解企业营运资金中自有成份的比例,利率升高时,会给借款较多的企业或公

司造成较大困难,从而殃及股票价格,而利率的升降对那些借款较少、自有资金较多的

企业获公司影响不大。因而,利率趋高时,一般要少买或不买借款较多的企业股票,利

率波动变化难以捉摸时,应优先购买那些自有资金较多企业的股票,这样就可基本上避

免利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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