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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宝贝,不许动

城市画报/木子美

一个热水澡或冷水澡后,我们互相抚摸,他温柔的手指开始用力,他的身体也蓄满了电般地冲动,然后他的脸出现在上方,额前几缕长发垂下来,他进入我的身体,表情在几秒钟内变得紧张,我刚感到一阵充实和抽动,一切就伴随着那声:“啊,不行了。”结束。然后我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背:“没事的,没事的。”

我们断断续续交往了一年多,这样的场景反复地出现。按照某些医学文献的看法:“按阴茎进入女方阴道,随即开始性交磨擦动作直至射精,完成这样一个生理过程时间,正常标准为2-6分钟。”他经常是达不到这个基本时限的。但按照一种比较具有社会文化倾向的早泄定义:“由于在性活动中经常地或持续地缺乏对射精和高潮的合理的随意的控制,射精总是在个人所希望的时间之前发生。”他又是可以争议的,因为他有个观点:“简单就是快乐,男人的快乐是很瞬间的,越快完成越好。”那么,如果他希望的时间是1分钟,他恰如所愿。

他自尊而固执。我试图让他用过某个品牌防早泄的持久超凡型安全套,他也是速战速决,还嘲讽道:“有用吗?”我也曾把闹钟摆在床上,让他做到规定时间为止,他就面无表情地盯着闹钟,像做俯卧撑那样,缓慢而机械地起伏身体,10分钟一到就准时“释放”,然后问我:“这样好玩吗?”

我无从知道他是否有过什么不愉快的性经历,在脑海中留下所谓“痕迹反射”的信号。他有着处女座男人的敏感和冷漠。我一度放弃这种不和谐的性和感情。但分开几个月我们又见面了,又继续做爱,偶尔他有些歉疚,在不可避免的高潮后,还善解人意地耸动几下,以慰藉我的性欲。我忍不住对他说:“知道吗?有时我宁愿你不做,你被激情折磨时更美。”潜台词是,他的可观性远大于可用性。

我是个喜欢淋漓尽致的女人,喜欢很耗的做爱方式,而不是节能电池。为了让他适应我的系统程序要求,我查找过各种克服早泄的方法,但不管是席曼斯(Semans)博士于1956年发明,经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倡导的提高男子射精的刺激阈的“挤压法”,还是1995年美国一位泌尿学家将临床上常用的延长射精时间的技巧改进所得的“开始-停止法”,不管是“耐受训练”还是“脱敏训练”,都人工痕迹太明显,并且对女方“克制性欲”的要求甚高。而我希望在不失浪漫的状态下卓有成效地为之。

事情没有预谋地发生了。某个夜晚,他喝了一点酒(酒精正好能缓解紧张感),来到我家,照例进浴室冲凉,天气热,他开了冷水(冷水正好能让血流减慢),我出其不意地走进浴室,嬉戏地抚摸起来,他立即亢奋,但冷水不停在我们身上跳荡(冷热自然调节),缠绵到一定时候,我双腿跨上他的腰间,他托住我,顺利地进入,他激动但又不能运动自如,当他又要不可避免地剧烈时,我紧抱住他,反复地说:“不许动,不许动。”像命令又像温柔的申请,感受着他在我体内微颤的充实,而他也逐渐适应,我们接着吻过渡,再进入新阶段,到关键时刻,我又在他耳边说:“不许动,不许动。”直到同时达到顶点,我不再控制,他也尽情释放。

“太厉害了。”他由衷感叹。成功的案例,使他“简单就是快乐”的观点有所改变。虽然他听到“不许动”的指令时,一边抱怨累一边微笑。这个夜晚,我们又以常规方式再做了一次爱,前所未有地坚持了26分钟。思考着早泄是种真相还是假相,我安安静静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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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潮,我说了算

木子美

不久前,朋友发来一份“关于自慰”的问卷调查,我坐在电脑前叭嗒了上千字,一气答毕。这种调查让我兴奋--我从未系统分析过自己的“自慰”问题,我似乎从来就是他慰主义者啊!

当我把答案又看一遍,发现了些很有趣的东西:“我第一次有意识触碰自己的私处是在6岁,在另一同龄女孩的诱导下。”“我第一次有意识摩擦自己的私处是在12岁左右,坐在椅子上,全身麻麻的,好像有股水要出来,很想让它紧压着什么……那时经常幻想有个连体婴儿般的男人,不分开。”“我自慰的次数很少,自慰时也没有高潮,也许因为没有好的手技或工具,也许因为性经验太丰富。”“自慰不影响做爱,我做爱时也很少高潮……”

真是惭愧,一直自以为懂得享受性的我,居然还没学会自慰!按照地球另一端的激进派女性主义者贝蒂·道森(BettyDonson)的观点,我根本就是个对自己的性高潮不负责的女人--她在《自慰》一书中写道:“对自己的性高潮负责,是个人独立性和相互平等的基本表达方式。”贝蒂·道森在众人面前宽衣解带,利用按摩棒、人工阴茎、润滑剂等工具,以自己的高潮作为示范,教导每个女性肯定并享受自慰,她甚至幻想在平安夜,所有的电视网都同意播放她的自慰表演录像带,全国人民都用自慰性高潮来祈祷世界和平!

贝蒂·道森是个疯子吗?有多少女人在自慰?一个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女孩告诉我:“我没有自慰过,我不是个欲望很强的人。”(错了,生物学意义上的女人是远比男人更具性欲的动物);一个用过振荡器的女人告诉我:“它是真正的宝贝,至少我不需要对着一个糟糕的男人像三级明星那么卖力。”(你会不可自拔吗?);还有很多男人对我说:“没有女人在我面前自慰,因为我可以帮她啊!”。而我信手拈来的数据在说明一个事实:女人自慰比与男人性交更能获得高潮。比如:“国外一份性学研究资料显示:有自慰的女性占96.6%,其中能在自慰过程达到性高潮者为94%。”“日本《MORE》杂志调查,女性经由‘自慰’可达到高潮的比例为73%,女性经由‘性爱’可达到高潮的比例为36.0%。”

当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就造就了进攻与接受的模式,而女人从与男人性交的唯一快感途径中解放出来,自己的高潮自己说了算时,上帝死了。这个世界如此通情达理,它告诉女人怎么通过手法刺激、色情影碟的视觉刺激、浴缸浪动的水或花洒的冲击、用枕头或其他摩擦自慰,更先进的是成人用品网站上提供了各种振荡器,比如模拟射精现场的“喷水战神”;真人发声的“牛郎”;根据美国艳情男星阳具倒模制成的20cm长度,4.5cm直径的“金猫仿真”;被美国《playboy》杂志评选最富创意的女性枕边精品“震动口交器”……只要不漏电注意口径选择,女人的自娱自乐简直可以登峰造极。

噢,我无意虚张声势,自慰也不是诋毁男人的方式--尽管你经由了多少个男人或同一个男人的多少探索都不知道G点在哪。我只是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又不会得艾滋,多好啊!再说,解放了的女人还可以是解放了的男人的导师。我们都热爱高潮,追求进步,对吧?

One-night    Stand一夜情

木子美

One-night    Stand

当他说自己没有感情时,我闻到他衣领上植物的清香。天亮时,发现梳妆台上有个精巧的玻璃瓶,写着“檀香”。

香水是性的暗示,没有感情是爱的开脱。他使用着暧昧的气味和绝望的情绪,配制成特殊的“燃素”,把夜晚一点点烧尽。每一次都是黑暗和干涸。

我并不习惯One-night

Stand的说法。可通常又会害怕寂寞,尤其在感情的间歇期,没有一个想靠就靠的肩膀。找一个可以逗留的夜晚,和一个来不及了解的男人,仿佛太适合仅仅是瞬间强烈的心理及生理反应。

夏天第一场雨。夏天流行橙色。水很快就漫过路面了。橙色的鞋灌满了水,变成橘红,先是右脚,索性把左脚也踏进水坑。

雨夜应该是待在室内的,听任何一类音乐,读任何一本书,然后等待睡意降临。不要乱跑,雨夜你看不见自己的影子,容易丢了。

我还是坐上211路车。上车的一刻把自己淋个半湿,车上的人们没有一个是干爽的。一位女郎,因为外套湿透,几乎把它褪到腰间,剩下的风景便是耐人寻味的白色露背装。

有的诱惑是越抗拒越具杀伤力,比如雨,想到禁忌就越发怂恿出走的念头。

玻璃房子里只有几个男人,不知道几个。我坐在外面的排椅上看书,正对玻璃门,门开了,飘出一缕Blues音乐,出来一个男人,在眼前晃过,又一个男人,把背影丢给我,还有穿着深蓝色衬衫的,理着平头的,穿着球裤的。很偶然一次对视,我不知自己的眼睛里写着什么,但对方仿佛在说:我们的聚会是原色的,太单调。

还是没有走的念头。来时,整个愿望就落空了——他不在,本该在的。整个周末都不见人影。昨晚为他找了一个理由:看零点乐队的演出了;而今晚,雨该是最好的解释吧。

他看不到我湿透的,由橙色变成橘红的鞋,晾在门外的伞,看不到装在很肥很长很薄的白衬衫里的我。

夜空了,是一个恶兆。自然想有些东西把它填满,虽然那不是可以取代的。

“小姐,我们有个朋友想见你,进去喝杯酒,好吗?”

进出的男人当中终于有一位发出了声音,是理平头的,其貌不扬,衣着品味很差,一脸的青春并发症。

在酒吧的门外,小姐的称谓始终是轻佻的。

“我不认识你的朋友,如果他想见我,最好自己来。”

合理的要求需要合理的理由。据说后来,理平头的男士凭此判断我聪明。

玻璃门又关上了,时间却拉开一道缝。二十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出来。他们是绅士,害怕再次被拒绝。但在酒吧里,通常有这么一种人,他们容易冲动,容易装做对别人很有兴趣的样子,却是最不真实的。

“进去坐坐吧。”

简单的邀请,简约的外表,不带一丝企图。

我跟着穿白色球裤的进去了。隐隐觉得他并不是要见我的人。

五个男人,围成半圆形。一个空位,为我准备的。

“我叫木子美。”像一个符号嵌在空位上。

人有时奇怪,为了神秘而神秘。

“嗯,这样,我们每个人取个代号,我叫猴子,Monkey。”

有人笑了。OK,接下来就有叫Danny的,温文尔雅,我说他像老师,他极不满意。叫David的,显得机灵,他的T恤在昏暗的灯光下看来是紫色的,说话像钢蹦儿,有时又与Danny窃窃私语,问他谈什么?

“男人隐私。”

他的体格像运动员,性欲一定也比较旺盛,所以当我说他像运动员时,他很暧昧地笑。理着平头的,叫Richard,表现欲很强,大家说他是个出色的Salesman。穿深蓝色衬衫的,说他没有名字,但在后来的交谈中,有人叫了他一声,发音像“Salem”,我常抽的香烟牌子。

Salem看起来比他们老,虽然不超过三十岁。他疲倦,双手交在腰间,确切地说,右手托着左肘,左手托着右肘,添酒时,他总把杯子挪到一边。只有三言两语,笑声很干,像是咳嗽,他偶尔也咳嗽。头发是乌黑亮泽的,刮得颇有层次感。

从四双球鞋,判断他们刚踢过一场球,他们纠正:是打篮球!并强调惟独一人衣冠楚楚。于是目光又落到Salem身上,他就坐我旁边。有植物清香,瘦削,轮廓感好。

在一圈人中,带着点儿心理学兴趣审视男人,是很微妙的。尤其彼此还陌生,正当无聊,正在寻找谈话的焦点,正好有个伪君子,有个暴露狂,或者别的什么。

Monkey略显低调,人称用法上总是“我们”,“我们想邀请你。”“我们都想绅士些。”私人感情掩饰得很好。

Salem与Richard的区别,就像两个不同的Salesman。Richard是兜着一袋袋公司产品,挨家挨户地敲门,磨破嘴皮子地推销;Salem是在咖啡店碰到你时,非常有分寸地夸你的项链看起来高贵,然后说明天某地有个珠宝展销会,她太太尤其欣赏某制造商的产品。

谈话中,Salem偶尔来上一两句高明的总结,他看起来漫不经心,又恰当地照顾着大家的情绪。

我们聊得不着边际。游戏不知怎么就开始了。

基本规则是,我猜他们的年龄,允许一岁误差,猜中的,由我问一个问题,他如实回答;猜错了,我便接受对方提问。

这不是智力游戏,几乎不用大脑,为什么猜年龄呢?或许是要吸引我的注意力。

第一个猜Salem。

“73年出生,”

Salem沉默了。他拿起我桌上的Salem烟,优雅一笑便抽了起来,还例外地给自己添了杯酒。

有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心有灵犀这样的说法。比如一个男孩告诉我,他爱上一个女孩,“天啊,她居然能猜中我的存折密码。”他是这样描述的。

但或许我不该忘记,Salem是个聪明的“Salem”。

那么好,我提问:“我想知道,那位想见我的是谁?”

Salem回答:“几乎是同时的,我们忘了先后和迫切程度,总之你来了。”

Salem是狡猾的。这使我们六人的游戏玩得像“捉迷藏”。

当我按照顺时针方向,继续猜中Richard的年龄时,他们说了声:“My    God!”

其实这纯属巧合,我甚至信口开河,Salem73年,Richard74年,David应该就是75年。他看起来确实如此健康,富有活力。非常突出的青春期特征。

“David是75年出生的。”

“My    God!”

我以为又猜中了,正激动得有些两眼发亮。

“我以为你会一直这么神奇下去的,我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你怎么可以猜错呢?”

那一刻,我相当尴尬。

“好吧,你想知道什么?”

“你的电话号码。”

开始他们纠缠半天,没有结果,如今却得来全不费功夫,或许我可以这样认为,游戏本身就是一个陷阱。当然,我完全可以给他们一个虚假的数字或找别的理由搪塞过去,可说实话,他们不讨人厌,还有诱惑你周旋下去的魅力。

我递给David一张小纸片,上面有我的名字和号码。出卖自己如此简单。

David盯着它看了三十秒。如果他饥饿,可能把它想像成一片cookie。

“你在想什么?”

“我要发财了,他们四个要找到你就得贿赂我。”

“真的?”

“哦,我在努力把它背下来,你知道我容易丢东西。”

我们都在紧张地玩着一个轻松的游戏。

我在寻觅那个想见我的人,因为这个个体肯定存在。而他们也在刺探我的偏向,揣测我最感兴趣的是哪位先生,以至不失面子。并且他们相互“掩护”,像炮火中的战友。

Danny给我的印象是平淡的,就是我说的老师。在那之后,他就在争取我的目光,包括我与David对话的时候,甚至他会通过与David窃窃私语吸引我的注意。

“Danny,你是75年的。”

我们的游戏规则是允许一岁误差,所以我还是猜中了。对于Danny,我没有特别感兴趣的话题,那么还是“老师”吧。

“你不认为自己有教师气质吗?”

“如果你说我像运动员,我会更高兴。”

原来如此。

到了Monkey的时候,他还是那么习惯于“我们”的人称用法,所以我们客气地交换了一下关于“我们都想邀请你”的看法。

游戏第二轮规则是:第一轮中没有提问机会的,允许提一个问题,第一轮中发问过的,接受提问。

显然,Richard是迫切地想与我有这晚之后的继续。宝贵的一个提问机会,他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你能不能给我留下你的地址?”

“不能。”

最后一个问题由Salem提出:“你以前见过我吗?”

他们商量好最后一问要包罗万象的,而Salem总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像刚才那样从我的烟盒里抽出一根Salem,还示意我也抽一根。所以问题的简单出乎我意料。

“没有印象。”

这个回答是真实的,可从口中说出来,居然有些迟疑。

我侧过来认真地看他一眼,有棱角的脸形,倦怠的表情,我希望他会纠缠着再问一个问题,但他真的和Richard不一样。

Salem仿佛看出我的失望,淡然一笑。我不安。

游戏结束。我们离开玻璃房子。那里还有灯光、吧台、酒精,我却感觉荡然无存。

“我可以用车送你一段。”

Salem的声音并不清朗。我们一出来就自然与他们拉开一段。我觉得Salem应该是这个凌晨陪到最后的,应该是的。

Richard走近了,在旁边截了一辆“的士”,拉开车门时,跟他们说着再见,却望着我。

David粗糙地说:“你可以让Salem送你,他有车。”David顶着个篮球,斜搭只书包,依旧那么运动。

Danny挥了个手,Monkey异常平静。

贴着Salem的背。因为雨,我要藏在他的雨披里。马达声响起。

植物清香,这一刻更清晰出现在嗅觉里。这气味是似曾相识的,它从某把精致的、雕花镂空的扇子里散发过。但混合着人的皮肤气味、沐浴露的余香,这植物清香有些奇异。

从背后轻轻抱着Salem的腰,那里没有中年男子的赘肉,年轻真好。

Salem说:“我家就在附近。”我在雨披里,不知道路面的潮湿程度,也无法分辨方向。有时大概是转了个弯,惯性地紧抱一下Salem的腰。

这个整洁、一丝不苟的男人,他开车时感觉是宁静的,走路的样子却带着少年的任性。

Salem的客厅,吊灯华美明亮,沙发上有个灰色大布熊,音响质地不错,流出些轻缓、弥漫的音符。玻璃的椭圆形桌面散着几颗花骨朵形的朱古力。他说他有个妹妹,有时会来玩,今天不在。

Salem的书房,靠边放着几张简易沙发,把它拉到中央,打开,就是床。他看了我一眼,我说:“这不是一张舒服的床。”他把床合起,重新成为沙发。书房的主要内容是电脑和IT方面的书籍。

Salem的卧室,宽敞,带了closet,床的主调是浅绿——春天的睡眠。床前小桌放了份昨天的英文早报。他还来不及阅读。

“换一种音乐吧!”我提议。

Salem从CD架上找出张专辑《流浪》(Bunned)。英国乐队HappyMondays的第二张专辑,主唱Shaun

Ryder是个喜欢享用“肯德基”(乐队称海洛因为“肯德基”)的家伙。

明亮、多彩,掺入一些上世纪70年代的灵歌和60年代的迷幻,旋律支离破碎。

听着一个吸毒歌手的古怪的超现实主义的充斥着毒品俚语和性恐吓的声音,开始我们的HappyMonday。

我平躺在浅绿的床上,又长又肥又薄的白衬衫脱去了,穿着浅绿的IOOI牌子休闲裤和无袖针织背心。其实,春天一样的睡眠与颓废的音乐是多么地不调和。

植物清香掠过鼻子,我出现在Salem的阴影里。

他深蓝色的衬衫解开了上面两粒纽扣,能看见他象牙色的皮肤,银链跟着垂下来。

Salem轻轻用唇碰了一下我的嘴唇,像一个晚安吻,接着,湿润、带着点儿急迫的舌头伸进来了。我吮了一下他的唇,闭上眼睛,寻找着温柔的舌头,它灵巧,骄傲,调皮,稍稍卷起,我轻轻舔着。

“你的舌头很特别,滑润,灵活。”Salem像位Salesman在赞叹少女的珠链。

他开始有些激动地搂住我的双肩,拨开我散乱的棕色染发,从额到颊到唇,顺着尖巧的下巴,吻向我敏感的颈部。我的针织背心、休闲裤、内衣、内裤一件件剥落。春天的颜色褪去了,ShaunRyder的歌还在唱。灯灭了。

我的手在他的肩部、X部、腰部、背部游走,他的皮肤很健康,很光滑,甚至有着孩子的稚嫩,我抚摸着他,身体由清凉变得温润,我很想做一朵怒放的花,很想跟他纠缠,不顾死活地纠缠。

我们的呼吸都变得急促。他揽起我的腰,我的头微微后仰,那感觉像躺在雨天的天台上,望着灰蒙蒙的雨,你的身体像要随时倾斜着,滑落,在下坠中感知着大地、海洋,什么也抓不住。

我渴望一种强悍,黑暗中的坚强。也许会疼痛,也许让人沸腾,也许直到身体不属于自己。

我是Shaun

Ryder的一个音乐元素,背叛、执迷;我曾经用烟头烫伤虎口,疤痕还在;我也曾经是一个因为考不到第一名而当着妈妈的面自残,用刀片把双膝盖割得鲜血淋漓的孩子。

可此刻,我只想要一种真实,真实的器官,真实的胀痛,真实的喘息,真实的乏力。

Salem什么都不能给我。无法相信,他激动、他急迫、他剧烈、他喘息,最后却是柔软的。

他伏在我的身体上,我们停止了亲吻、抚摸、纠缠,甚至一度停止了呼吸。我忽然怀疑雨天出来是种幻觉,我并没有打伞,没有淋湿橙色的鞋子,没有和他们做过游戏。只是一直待在室内,听着音乐,等待着睡意的降临,然后爬上床,盖上被子,到梦中去。睡着的夜都是一样的。

Salem从我的身体滑下,起床,开灯,去客厅倒了杯水。

我丝毫没有吃惊。许多人都是不健康的。Salem也不例外。

“我没有感情,在恋爱的年纪到来前就已经不相信爱情。我和所有女人可以上床,但关系不会超过三天。一夜之间我疯狂,我以为爱上了,第二天又把她忘掉。One-nightStand是种理想的方式。它不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任何改变和负担。”

Salem第一次性体验,是跟两个女同学在一起。那时,Salem在西安上大学,是不羁的,让人心疼的坏小子。

一整夜几乎都是独白。有几次,Salem在猛烈地咳嗽,我轻轻拍着他的背。他的侧影好看,像一头受伤的小象困在泥沼中,耷拉着耳朵。我有让眼睛湿润的冲动。终于明白为什么在飘着Blues音乐的玻璃房子里,他看起来倦怠,漫不经心,又适当照顾着别人的情绪。

他没有感情,没有爱过。

一夜无眠。台灯的亮光把浅绿的床烤得慵懒,却缺乏舒适。

天亮时,我赤脚跑进浴室,Salem拿起喷头,把我的头发淋湿,涂上“沙宣”,泡沫顺着水,在他的手中和我的身体上漂浮,他的身体贴着我的背,在水声中,俯下头,在我耳垂轻轻咬了一下。我背着手,用手指轻轻划着他的腿,水淌过我的指尖,珠状滴落地面,在带泡沫的水面消失。

Salem仔细地为我擦干头发,用一条蓝色的浴巾把我裹起来。然后为我提来一双大大的拖鞋。

Salem重新穿上那件深蓝色的衬衫,套上一条黑色棉质长裤。对着镜子,涂上“比夫”泡沫,用电动须刨,推动下巴刚长出不长的“草”。

我穿上了又长又肥又薄的白衬衫,站在大大的拖鞋里。看着他。

“你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Salem侧过脸来问。他的眼睛由于睡眠不足而布满血丝。

“你没有名字。你说的。”我回答,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你是她们当中年纪最小的,我有种犯罪感。”

我没有说话,看见了梳妆台上有个精巧的玻璃瓶,写着“檀香”。

“如果你下次在Blues见到我怎么办?”

“如果你跟我Say    Hello,我就跟你Say    Hello。”

看着Salem打开那个玻璃瓶,在袖口和衣领很讲究地擦了擦。

“你应该擦一点儿在耳后。”

“那是女人,有感情的女人。”

早晨的阳光下,细菌飞扬,我在辨别哪片细菌名字叫“One-night    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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